山东济宁斥巨资打造“中华文化标志城”的消息一经披露,即遭到上百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反对,各大报纸也发表了很多质疑的文章。反对者认为,项目投资300亿元耗资巨大,打着文化名义破坏历史遗产和传统文化环境,有文化造假、文化浮夸之嫌,会对“国库”造成严重浪费。 从中华文化城的规划看,其规模之大、投入之多令人咂舌。其实这种一味追求数量上的多、大、全的文化发展模式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各种新建的民俗村、风俗园、影视文化城常常占地面积惊人,却倒尽了游人的胃口。 这种文化发展的理念是值得反思的,在某种意义上是反文化的。文化大发展不同于经济大发展,不是物质大繁荣、资金大投入、利润大回收。更何况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以及经济利润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即使在经济领域也并不适合,对经济持久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极为不利。我们对“发展”的概念一直有着根深蒂固的误解,似乎一提起发展就想起庞大的面积、惊人的数字、富丽堂皇的楼堂馆所。这种自杀式发展模式或许可以短时间内拉动GDP,但是其代价则是能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人际关系的异化,还极大地败坏了人们的内心生活,损害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其弊端已经引起中央、知识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发展”等新的概念和命题的提出就是明证。我们一直把“发展”理解为一个量的概念,而实际上发展更是质的概念。 对文化而言,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就更是灾难性的。它不是建设而是破坏。那些人造的没有文化的文化城的真正动力和杠杆是经济,是GDP,是所谓“政绩”。 在我看来,古建筑古文物的“原貌”“原样”不只是城楼、坟墓、牌楼等等孤立的文物的原样,而是这些建筑物、文物的原样再加上它的周边环境的原样。打个比方,十三陵是一个文物群,各个陵园之间有很多空地,如果在这些空地建造新的建筑物,即使陵墓本身没有动,它们所处的环境却发生了变化,这同样是对于文物环境的破坏,文物环境的破坏即广义上的对文物的破坏。所谓文物保护应该是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如果文化标志城的负责人和专家们真的是以保护文物为宗旨和目的,那么我奉劝一句:不要再建任何的新建筑,彻底放弃标志城这个“创意”,才是对文物、对文化遗产的最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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