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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重视并加强大学章程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陈雨露

  中国人民大学历来重视并大力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进程,把突出学校特色、守护大学精神,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进程,推进“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作为章程建设的基本目标。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章程》已完成校内讨论审议和教育部初审程序,将在正式报送教育部核准之后向社会公布。

  大力加强对章程起草制定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在党委领导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起草委员会,成立了专家咨询组和工作小组,吸收法律、教育、管理、公共行政等各个相关领域的著名学者和资深教授参与章程起草,发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为章程起草献计献策,把章程研究、起草和审议作为凝聚学校改革共识、明确发展方向、规范办学行为的过程。

  通过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学校章程的核心章节“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对包括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董事会、校务委员会等在内的13个组织机构的权责做了明确规定。强化三级架构、两级管理的组织体系,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双向反馈、多方监督的过程管理,努力打造集思、咨议、决策、参与监督、信息和矛盾预警的工作平台。

  通过章程,保障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学校章程对人才培养委员会的设置及其职责做了明确规定,以人才培养委员会的组建为抓手,以本科教学为中心,以“厚重”为灵魂,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改革路线图,上升为章程层面,成为全校的意志,保障其执行力。

  通过章程,构建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章程对董事会、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的地位、作用等做出规定,对学校广泛吸收社会办学资源有重要作用。董事会为学校搭建了与社会联系沟通的平台,也为社会搭建了参与学校治理的平台,引入监督,推动依法治校。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 马德秀

  上海交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把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点,坚持党委把方向、谋全局、管大事,统一领导学校各项工作,校长依法履行职责、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以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基本框架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

  完善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工作机制。学校党委每年召开两次全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的目标、工作主线和工作重点。坚持每周举行一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2012年,校班子决策的184项事项中,党委常委会决策事项91项,校长办公会决策事项93项。

  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议事规则和配套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委常委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及《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三重一大”配套制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实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9—2013年实施办法》等。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若干专家委员会和专门工作组,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如校园建设、招投标、基建、人事、财经等,规定校长办公会决策前,必须先由专家委员会或者专门的工作小组提出意见。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把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与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前的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和决策论证有机结合。

  加强党委、校领导依法管理能力建设。利用寒暑假每年举办两次班子务虚会,深入分析学校面临的形势、所处的发展阶段、战略任务及发展路径,并在全国高校率先制定《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决定》。

  着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马敏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制定出台,对推动学校行政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华中师范大学始终将依法治校作为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

  构建科学统一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单位,学校较早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出台《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制定暂行办法》,目前章程已经递交教育部预审,将建立起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4个层面的制度体系。

  优化学术优先的依法治校权力架构。学校坚持构建以学术发展为核心的权力系统,平衡学校内部政治力、行政力和学术力的关系。一是出台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校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由无行政职务的资深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并将学科规划、职称评聘、发展规划制定以及相关的资源配置、学术成果水平鉴定等权力都回归学术委员会。二是在学院一级组建教授委员会。学院重大学术事务等都由教授委员会以票决方式决定,院长只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教授委员会,形成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权力架构。三是强调学术组织系统对行政组织系统的绩效考评。学校在行政组织的考核和评估上,着重听取院系和科研院所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据此作为行政单位负责人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评价依据。

  完善民主参与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成立咨询委员会,为集体决策提供咨询。完善教代会建设,二级教代会建制率达100%,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经教职工民主讨论、教代会审议表决。成立了由校长、书记为双组长的普法领导机构,建立一支专业法务工作者和兼职法律宣讲员相结合的普法工作队伍,形成自上而下、全方位、多层次的“3+3”法治宣教格局。

  民办大学要争做依法治校表率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校长 秦和

  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对于民办学校来说意义尤为重大。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依法健全法人财产权制度。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办学中的所有收入以及学校建设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登记为学校法人产权。二是坚持办学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举办者向社会郑重宣布放弃校产所有权,不从办学中谋求任何合理回报,所有办学结余都继续用于学校发展,学校所有资产属于社会,从法律上确认了学校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收费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除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之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四是从严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在校生规模控制在8000人左右。五是建立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不断提升的机制,依法为教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理事会决策、院务会执行、党委监督和保障的领导体制。二是成立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20多个议事或辅助决策和咨询机构,使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分离。三是建立以工会组织为桥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保障、以校长开放日为平台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四是成立仲裁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委员会。五是即将成立监事会,对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内部监督。

  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章程,规定学校办学的宗旨、目标、任务,奠定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二是制定学校各种组织(委员会)的基本规程、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等。三是构建人事、财务、教务、学生事务、后勤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制度。四是初步制定学校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

  抓住推进依法治校的着力点

  吉林省教育厅厅长 卢连大

  吉林省坚持把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着力点,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现中小学“一校一章程”。制定并下发中小学及幼儿园章程模板,规范章程内容及标准。各类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坚持公开民主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章程。

  二是完善高校权力运行规范与制约机制。以章程和制度的形式确定高校政治、行政、学术、民主等四种权力的权限范围,明确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级组织机构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长春理工大学在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坚持合法性论证、可行性评估、风险性测评,并广泛听取专家和教师的意见,由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吉林财经大学坚持实行校长不进学术委员会,校领导不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制度,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非领导职务的专家教授组成。

  三是着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师生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三项权力。四平市明确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推进学生自主管理,积极探索学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延边州注意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民主决策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四是着力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尊重和保障师生权利为核心,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等四方面的权益。坚持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对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权利予以制度保障。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以受教育权为核心的多种权益。通化市教育局建立并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和申诉渠道,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等法律手段和方法,依法解决学校内部利益冲突。

  积极探索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南京市教育局局长 吴晓茅

  南京市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建设的探索,提出了推行“一主(校长负责制)两翼(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打破教育自身相对封闭的状态,将家长、社区、社会的力量引进学校管理体制,推进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在学校管理体制中确立校务委员会制度。市教育局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学校通过学校章程明确校务委员会的定位、职能、工作原则等,以保证校务委员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确立校务委员会基本定位。校务委员会制度被正式确立为南京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经历了由咨询建议功能,到部分参与学校决策,再到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成为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明确校务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或者校务委员会委员代表提交的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对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实施素质教育等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扩大校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明确校务委员会要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专家学者、社会贤达人士等组成,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还应当有学生代表,其中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的人数要占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校务委员成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提案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权利。

  完善校务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例会,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是审议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在校务委员会的参与下,学校的决策更加富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得到维护。

  要重视依法治校标准建设

  广东省教育厅

  近年来,广东注重用法治思维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重视依法治校标准建设。早在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就出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2012年又起草了《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规范的评价体系。

  重视解决依法治校的突出问题。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完善规章制度是基础、规范办学行为是重点、维护师生权益是核心、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是保障。在制定标准时,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涵盖了对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对推动解决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依法治校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重视构建依法治校整体推进机制。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法治广东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具体要求。

  重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标准贯彻实施和依法治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评选表彰的范畴,作为督导评估的指标,作为地级、县级、乡镇政府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强县(市、区)、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重视循序渐进不断提升。我省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营造了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办学格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将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契机,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学校的积极性,计划2013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逐步将依法治校工作从点到面,推动向纵深发展,为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开展中小学家委会制度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要求。山东省早在2009年就印发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属性。家长委员会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工作,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基本平台。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帮助和指导下成立的,但不是学校的下属或附庸,而是责权统一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家长参加了家长委员会,就成了学校教育的“当事人”,家校成为教育同盟。

  赋予家长委员会三项基本职能,即参与教育教学、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同时要求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配合帮助下,建立健全组织章程、工作规程、民主选举、会议、活动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探索家长委员会工作形式。家长委员会可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参与课程建设实施,参与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可以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监督,列席校务会议,规范办学行为,参与师生评价考核,监督图书设备采购和食堂餐厅服务等工作。创新参与家长教育形式,由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家长育子经验交流活动等。强调落实4项工作:监督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解决学校难题、发挥家长特长。

  加强行政指导。山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省教育厅积极协调妇联、团委、社区等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协调指导成立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协会,同时成立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

  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情况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制订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试行),适时开展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建立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制度,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以“三重一大”为重点推进依法治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在3所中职学校基础上升格组建而成。近年来,学院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紧抓住“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程序、推行民主管理,在依法治校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以建章立制为基础,确保重大决策运行安全。以制定章程为抓手,先后制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100余项基本规章制度,构建了决策、工作、监督、评价体系。学院制定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预决算管理办法》、《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干部管理、物资采购等管理规章,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完善专家论证程序,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学院纪检监审部门负责同志列席党委会,实施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以校务公开为抓手,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学院通过会议、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及时公示重大事项。完善教代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听取院长工作报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决策前,通过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民主管理、党务院务公开,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了对学院工作的参与度与信任度,为学院推进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学院先后实施了定编定员与岗位聘任、干部轮岗交流、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工作,均平稳顺利完成,为学院实施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以过程管控为关键,严把招投标和重大物资采购关。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招投标专家库,通过制度管理和程序约束,严格组织招投标和重大物资采购工作,纪检监审部门对重大招投标项目和重大物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监督,确保公正透明、合法合规。在推进二级管理、适当下放权力的同时,对重大资金开支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建院以来,学院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事件。

  努力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自成立以来遵循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的高等教育新模式。

  严格按照章程办学。学校设立时就依据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了大学章程,对学校办学理念与特色、发展目标与战略、治理结构、领导体制、教师的学术权力、学位授予、学生事务、经费来源、财产与财务制度等重大事项做出规定。

  建立多方参与的大学治理结构。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股东会、董事会和社会共同治理的模式,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治理结构。董事会和校长之间的权责利及二者间关系界定清晰明确。成立了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外导师团队、家长联谊会,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

  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涉及学术判断和发展的事务,如学科建设、学术评价、教师学术水平判断和升迁、学生升级及学术违纪处罚、具体的教学管理等事务均由专门的学术组织或委员会处理。行政负有监督责任。如果学术权力决策所依据的事实成立和程序合法,行政权力会全力支持学术权力的判断和独立性,不会直接干预学术事务。

  实行学生自治。学校从招生、课堂、社团、实习到毕业等所有环节都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学生全程参与,并围绕育人的中心地位构建相应的组织架构和支撑体系。在学生管理方面,遵循学生自治、学校引导与服务的原则,要求学生学会独立承担成人的责任,学校提供引导、服务和帮助。在引入英国严格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上,整合美式教育的灵活性、中国教育的扎实基础,积极探索适应全球化及知识和网络经济环境下的知识组织(大学)的管理支撑平台。

  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上台阶

  重庆市忠县教委

  重庆市忠县教委狠抓教育系统法制建设,被重庆市教委确定为依法治校试点县。2012年全县92所中小学实现“零犯罪”。

  设立法制教研机构和专任教师。2008年,建立了县级、片区、学校法制教育学科教研机构。县级在县教研室内配置专职法制学科教研员、片区设置法制教研组,学校设置法制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层层签订法制教研责任书,落实到人。全县共有13个法制教研组,92个法制教研员,968个法制专任教师。

  健全法制教育研究制度。2001年以来,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片区法制教育研讨会,每两年召开一届县级中小学法制建设研讨会,将研究成果选编为乡土法制教材,发放到全县各中小学校。目前,全县有县级法制科研课题60个,承担市级法制科研课题一个。

  开展法制讲课说课比赛。从2009年开始,坚持每年举办一次中小学法制学科教师讲、说课比赛活动。讲、说课活动采取层层选拔的形式举行。基层学校法制讲、说课比赛优胜者,推荐参加片区法制讲、说课比赛,片区比赛获胜者晋级参加县级讲、说课决赛,县级评选获胜者再参加市级比赛。2011年,忠县参加重庆市首届法制讲课比赛,荣获中学和小学组法制讲课比赛一等奖。

  设置铃声营造法制氛围。忠县把校园普通铃声设置为法制安全教育提示铃声。提示内容涉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和各个时段的注意事项。如下课铃声为“下课了,请同学们注意安全,不要在走廊楼道追逐打闹”、放学铃声为“放学了,回家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等。

  成立普法宣讲团。为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2011年11月,忠县从教育系统选聘30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演讲才能的教师,成立了“普法女子宣讲团”。宣讲团利用县确定的法制宣传月、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和重大节日等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学校、社区、机关开展普法宣讲,对学生进行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

  切实加强师生法制教育

  河北省徐水县徐水小学

  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关键是有良好的法制环境,基础在于广大教师、学生有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徐水小学把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完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学校设立了法制办公室,负责学校法制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召开专项会议,制定出年度法制教育计划,明确了目标、细化了责任。

  开展“九个一”法制教育专题活动,即:学校师生每天学法一条,每周组织师生观看一期《今日说法》,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律知识图片展,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召开一次法制主题班队会,每年参加一次普法实践,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法制征文活动,播放一次法制内容录像。

  大力营造法制育人环境。一是充分发挥班级黑板报的作用,每期板报必须有法制安全教育的内容,做到了班班有法制,人人学法制。二是利用每周的国旗下讲话和红领巾广播站,做到法制教育和宣传全面覆盖。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故事教育、经典诵读相结合,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融入生动有趣的故事、经典之中,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之中学习法律。四是开展“以案说法”、“法律故事伴我成长”等活动,让学生根据对法的理解制作手抄报、漫画等,共收集整理优秀作品3000多幅,分批制成展板,在校园内进行展出,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五是鼓励学生创编法律故事、安全童谣,并将优秀作品编辑成册,学校还把近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典型法制案例以故事形式汇编成系列书籍,发放给学生,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故事中受到教育。六是积极组织师生参与、配合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在校园中营造普法氛围。

  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守法意识。多年来,我校师生无一人出现违法行为,整个校园形成了教风正、学风浓、教育教学井然有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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