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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高校校长工作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问:为做好公开选拔高校工作,教育部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的要求,继2011年公开选拔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校长试点工作之后,教育部于2012年底,又启动了公开选拔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三校校长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教育部事先专门召开公选校长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2011年公选校长试点工作,在充分肯定坚持党组领导、行家遴选、尊重民意、多维考评、差额比选等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公选办法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问:目前所开展的公选,有哪些新的特点?

  答:一、报名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这次试点进一步改进了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限,报名方式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增加了3人以上联名举荐,报名时限由10天延长到20天,同时积极做好组织动员报名工作。

  二、遴选委员会构成更加优化。遴选委员会始终在教育部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担任。副主任除中组部、教育部、地方党委等高校干部主管部门代表外,注意选择与学校学科背景、行业特色相对应且办学层次较高的现任或离任中管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以及学术权威(院士)担任。选择其他委员时注意扩大参与面,除职位所在学校代表外,邀请更多任职时间长、工作业绩出色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

  三、更加凸显校长职位特点。在整个遴选过程中,遴选委员会始终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着重考量人选的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和视野,对教育规律的掌握以及管理能力等情况。面试试题的内容更具针对性,更加贴近学校办学实际,注重考量人选的能力素质与学校学科特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契合度。

  四、程序和操作更加严谨。整个遴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告公布的程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专门成立由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负责同志参与的监督组对公选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面试试题由遴选委员会在面试当天抽签并经集体讨论确定,面试和面谈全程录像备查等。遴选过程中的程序衔接更加合理、紧凑,同时在每个环节具体操作上更具人性化。

  五、公选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关注,进一步加大了公开透明力度,主动邀请媒体记者现场旁听面试及后续单独采访,面试过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电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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