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耀彬)日前,太原市政府与所属10个县(市、区)政府签署县域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备忘录。这标志着太原市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备忘录,到2018年年底,太原市10个县(市、区)将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标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8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编制配齐配足合格教师,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建立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
为保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实现,太原市政府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