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伟涛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严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踏青郊游等活动,对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的学校,要予以严肃查处。”
组织学生外出春游,是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大自然的绝佳机会,也是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如何去处理与世界、与他人关系的很好途径。春游中那一份对自然的亲近,那一份美好的童真,都成为我们学生时代最美好的回忆。现如今,教育部门却通过一纸禁令,让越来越远离自然、“五谷不分”的城市孩子,失去了这样的机会。不管出发点如何,此举明显与当下素质教育理念背道而驰。
其实,这条规则的制定者只是站在教育管理者的角度进行考量,忽略了学生、老师以及家长的实际需求。教育管理者试图通过杜绝组织活动来减少安全事故,而学生却并不想因此失去参加集体活动的机会,他们希望通过集体活动来增进和同学之间的友谊。教师也不仅仅是课堂上的“教书匠”,他们在春游这样的活动中更能够言传身教,让学生学到更多的人生智慧。具体到家长,由于工作繁忙,想陪孩子去春游却又苦于没有时间,因此,他们也将希望寄托于学校。很明显,对春游说“不”,轻松了学校,却苦了孩子和家长。
然而,即使学校不组织春游,就真能保证学生安全吗?去年4月份,上海交通大学密歇根学院一班级同学自行组织到太湖春游,结果发生了撞船惨剧,造成了4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的悲剧。可见,禁得了学校春游也难禁学生亲近大自然的需求,选择“一刀切”未必能保证学生安全。
与其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相比于一禁了之,教育主管部门不如切实制定相关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将学生活动纳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势在必行,只有学生具备了应对危机的技能之后,才能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沉着应对,将损失降至最低。其次,学校在组织学生活动之前一定要考虑周全,将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一一进行排除并做好应急预案。再其次,学校安全不仅仅是学校的任务,同时也需要家长和社会的共同配合,形成重视学校安全的社会氛围。最后,教育主管部门还应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让校园活动有章可依,实现校园活动制度化。
(作者系本报见习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