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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本改革高考制度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高山仰止” CFP供图

  高考要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就要发挥对学生学业的评价、诊断功能,发挥对人生规划和选择高校专业的指导作用。

  现行高校招生录取环节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学校批次设计、志愿结构设置、投档方式等,都可以从学生利益出发重新设计。

  ■张才生

  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服务于“精英教育”的高校招生。虽然几十年来高考制度在不断地改革,但是始终没有改变基本的出发点——为高校招生服务。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制度都强调“以人为本”的今天,高考制度服务的对象应该由“学校”转向“学生”,对求学者倾注更多的人文关怀。

  改革高考功能

  高考的功能要由单维转向多维,既有利于高校招生“选拔”,又有利于学生“选择”。

  当高等教育处于“精英教育”时代,政府赋予高考“选拔优秀人才”的职能。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高考担负“选拔合格新生”的责任,把应考学生区分为不同类型和等次,分别送入不同类型、层次的大学和职业学院。

  在现行体制下,高考更多地保障了高校的权利,对学生的权利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尽管在填报志愿环节,学生能主动做出一些选择,但是空间极小。招生办公室投档唯一的依据是高考分数,高校录取虽然参考学生综合鉴定、学业成绩、体检信息等,但是实际主要依据分数。按分录取虽然维护了整体的公平,却忽视了求学个体的选择权。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了高考制度改革的“三个有助于”的原则:“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没有对学生的权益给予足够的关注。教育规划纲要把“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修改为:“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强调了高考对学生发展的促进功能。近几年的高校招生考试,不断推出一些新举措,例如增加政策透明度、调整志愿结构、录取实行阳光操作等。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重视和关注了学生的利益,但是并没有凸显高考对学生发展的促进功能。高考要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就要发挥对学生学业的评价、诊断功能,发挥对人生规划和选择高校专业的指导作用,就应该推进多元测评、多元录取方式的改革,既为高校招生提供选拔、甄别生源服务,又为学生升学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提供学生选择高校和专业的指导和服务。

  改革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并丰富成绩报告的内容,为学生升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高校录取和安排专业提供科学依据。

  1998年以后的高考命题,逐步由“知识立意”转向“能力立意”。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后,高考命题更加重视“三维目标”测试,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逐步深化。

  而“高考成绩单”提供给学生的只有简单的自然分数,且实际上已经将学生分等、分层,不能给学生择校选专业提供足够多的信息。早在2003年,潘懋元先生就指出,高考的功能应该逐步从“选拔性考试”转向“适应性考试”,“一是适应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选择合适的新生;二是适应考生的需要,为考生提供准确而详尽的、能鉴别个人在知识、能力素质上的个别差异的手段和方法,使考生能更好地选择合适的高校和专业”。

  实际上,能力立意的高考试题,对考生各方面能力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测试比较全面,对考试结果进行深度数据挖掘,可以在提供学生考试分数的同时,提供翔实的学业状况评价诊断报告和职业指导报告。高校招生不同于选拔上岗人才,是要选拔学业人才,有必要掌握学生更多的学业信息,以便“找对人,排对专业”。一家民营考试机构推出的ACTS(学生素质与能力考试系统),运用最新的考试理论和技术,融学业评价、诊断、甄别、指导于一体,一次考试提供多维度的成绩报告。美国等国家的高中和高校就曾依据该项考试成绩报告单录取新生。

  改革招生录取方式

  招生录取方式可进一步突破,改革高考志愿结构和投档录取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现行高校招生录取环节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学校批次设计、志愿结构设置、投档方式、按计划录取等,都可以从学生利益出发重新设计,为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实现他们的学习权,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

  一是改变现在较为普遍的划分多批次录取的方式。目前各省高校文理科招生都对高校划分批次,一般将本科划为一、二、三批次,有的在一个批次中还划分A、B两个层次;专科划分为两个层次。批次越多,考生可填的学校就会越多,高分落榜的风险降低了。但是这些批次的划分不是依据对高校质量、实力评估的结果,而是依据学校归属、办学地点、历史等。例如第一批一般是国家部委举办的院校和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的省属重点大学;第二批是一般大学,即省属和市属高校;第三批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这种划分“人为”因素太明显,对地方高校和民办高校的发展很不利。同时,因为把学校分成了三六九等,中学师生和家长拼命追逐高批次院校,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其实,高校招生可按本科和高职高专两种类型各分三次录取。学校在第一次录取时完成了招生计划,就不参加第二次录取;第二次完成了录取就不参加第三次录取;如果三次录取都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可由招生办公室把没有被录取的学生的档案全部投递给每所高校,高校与考生协商决定录取。

  二是改变现行的志愿结构和投档录取方式。志愿结构不必那么复杂,本科和高职高专各设一个志愿即可,一个志愿可以填报8到10所高校。投档时,改变过去只将学生志愿投给一所高校的做法,而是把学生志愿投给所有学生填报了的高校,高校收到学生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预录,并把预录信息和规定反馈的期限发给学生。一名学生可以收到多所高校的预录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就读一所高校,并反馈给高校。第一次录取结束,省招生办公室集中公布没有完成录取的高校及计划,在第一次录取时没有收到预录信息或确认录取的学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参加第二次录取。以此类推,第二次录取没有完成的高校和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可以进入第三次录取。第三次没“成交”的进入调剂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和公安、军事类等提前批次院校录取可以参照普通文理科执行。

  按照这样的方式录取,学生和高校都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和沟通的机会。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特别能够让学生真正参与互动,保障了他们的选择权。

  按照这样的方式录取,只需划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批次录取分数线,而且划线比例可以适当从紧,避免大批学生落选。

  按照这样的方式录取,有利于本科和高职高专两种类型的高校不分出身、不分属性、不分地域,站在同一个平台竞争,有利于高校根据市场需求办学,不断改革,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作者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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