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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该重判的坚决重判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以打击震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与防范保护意识。

  这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鲍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强奸、猥亵儿童案、李艳勤借“教育”之名打骂虐待继女故意伤害案和邓家文组织指使未成年人入户盗窃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艳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邓家文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这位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深入调研实践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复杂、疑难问题,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贯彻打击、预防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协作配合,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衔接;推动更多社会机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帮助更多的未成年人和家庭免受犯罪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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