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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及时调查撤销开除处分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记者 杨咏梅

  “看到网友6月2日爆料陆良一中开除学生的微博后,陆良县教育局6月3日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牵头,由纪检、思想政治办、基础教育科等部门组成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现已确认陆良一中对两个违纪学生的处理欠妥,责令陆良一中撤销处分,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现在学生们情绪稳定,正在认真备考。”6月5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教育局张昔康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6月2日,网友“本人是临时工”在网上发布了两张照片,拍的是贴在云南省曲靖市陆良一中校园内的布告,内容分别为:高344班闵某某同学,“无视校纪校规,于2013年6月1日18时17分10秒,在教学楼三楼吹泡泡”;高305班马某某同学,“无视校纪校规,于2013年6月1日18时19分57秒,从教学楼三楼向下扔纸飞机”。该布告称,“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给学校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学校根据《陆良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给予两名同学5条处分,分别是:开除学籍;停发毕业证书;停止转出任何组织关系及相关证明材料;处分由政教处备案,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按照学校《班级量化考核》规定,扣除该生所在班级量化分20分。

  该消息迅速在网上传播,有网友惊呼这是“史上最牛校规”,也有人质疑“泡泡和纸飞机是炸弹吗?学校的处分合法吗?”还有人表示处分过于严厉,剥夺了学生的学习权和考试权。

  张昔康说,陆良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及时向公众通报情况:6月1日18时18分,在高三年级学生晚自习、其他年级休息期间,高一344班学生闵某某,在东教学楼三楼走道上用吹泡泡工具往楼下吹泡泡,引起众多学生在楼道围观、起哄。值日教师反复劝阻,闵某某不理不睬,仍然继续往楼下吹泡泡;高三305班学生马某某从教室出来,在教学楼三楼向楼下扔纸飞机,进一步引起学生起哄、围观。为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20多名教师经过30多分钟的反复劝阻和疏导,事态才得到控制。因临近高考,为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高三学生全身心备考,6月1日晚21时,陆良一中召开行政会议,根据《陆良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给予闵某某、马某某开除处分、保留其学籍的处理决定。

  “开除处分肯定是欠妥的,但也折射出基层学校对校园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承受的巨大压力。几十个高中学生围观、起哄,半个小时都安静不下来,万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可不得了。”张昔康说,“我们理解学校的紧张和担忧,但不能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处理问题,导致负面的社会影响。校园安全无小事,这几乎每天都在挑战我们的管理智慧,陆良县教育局及时纠偏改错,就是一种正确理智应对危机的做法,值得肯定。”

  据张昔康介绍,高一的闵某某已回校学习,高三的马某某也已回家复习,安心准备参加明天的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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