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初创于1951年,坐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市,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教育部门确定的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单位,2011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校园面积1806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亿元,纸质图书116万册。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是省级“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
学校现设有17个教学院(部、中心)、46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管、文、理、经、艺术六大学科门类。面向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0744人。
学校现有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8个国家、省级特色专业,6个教育部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6个省级示范实验室(中心),9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3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金工实习基地是教育部门确定的全国高校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与考试中心。
学校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自2001年以来,有35项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获得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特别是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成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大影响。
一、招聘岗位
1.纺织服装学院院长;
2.计算机与通信学院院长;
3.化学化工学院院长;
4.经济学院院长;
5.电机与电器、企业管理、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结构工程、纺织工程、会计学和英语语言文学等学科的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应聘条件
(一)院长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相应专业的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高校或科研机构副处级干部任职经历。
4.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近5年来主持过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第1),并在我校认定的A类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过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条件
参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nie.edu.cn)
三、相关待遇
(一)院长待遇面议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待遇
参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nie.edu.cn)
四、应聘者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登记表(到http://zzb.hnie.edu.cn下载),并提供有关证书与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通知面试时需带所有材料原件。
五、联系方式:
1.湖南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赵老师0731—58688903
E-mail:zzb@hnie.edu.cn
2.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
戴老师0731—58683613
E-mail:rsc@hnie.edu.cn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 编:4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