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 通讯员 古轩)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该省组织实施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15所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中职学校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省级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职学校。
该计划按照省级引导、地方为主、分批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分批建设15所学校,每批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其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职学校不能申报:乱收费、违规收费;招生虚假宣传和违规行为;违反学生资助、免学费政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严重不诚信行为。另外,已列为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项目学校,不再列入该建设计划。
据了解,项目所需资金以省级财政专项安排为主,主要用于教学实训装备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和深化校企合作等方面,不能用于学校基本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一次确定、分步到位、逐年考核、适时调整原则,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终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