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见)由海南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等七厅局联合制定的《海南省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
《方案》提出要重点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要求各市县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并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