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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宣判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据新华社海口6月20日电(记者 傅勇涛)6月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工作人员冯小松犯强奸罪两案,分别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上述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有关证据也依法不公开。

  据办案法官介绍,合议庭通过对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引导控辩双方对犯罪定性及量刑情节充分展开辩论,并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法庭还依法传唤了侦查阶段为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的医生以及有关侦查人员到庭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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