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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普职招生大体相当 择校生比例不得超20%

[db:作者]  2013-07-11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北京7月10日讯(记者 宗河)教育部今天向各地发出通知,就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要继续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合理班额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不含择校生)。教育部将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列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对高中阶段普职大体相当推进不力的省份进行重点督查。

    通知强调,要积极拓宽服务面向和生源渠道。各地在认真做好中职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秩序。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通知指出,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各地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各地要用足用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资助政策,要完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宣传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就业政策和升学政策,使学生和家长看到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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