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你当过班主任吗?现在的班主任工作有什么特点?你认为班主任津贴应该怎么定?目前你们学校的班主任津贴是多少?你认为班主任付出和所得之间成正比吗?你认为除了津贴,班主任的价值还应该通过哪些方式得到体现……欢迎来稿参与本栏目的调查和讨论,投稿信箱:redian@edumai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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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班主任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前德育工作的效果,事关立德树人大计。
记者近年来在基层采访中了解到,除了承担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的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细致琐碎、量大、安全压力大,大部分班主任,尤其是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的班主任工作非常辛苦,常常“24小时不敢关机”,晚上来电话就“心惊肉跳”。一些偏远农村学校的班主任甚至还要每天义务接送留守学生,用自己的手机给学生家长报平安。一些住宿离学校较远、交通不便的班主任,更是早出晚归,“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但是,长期以来,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一直偏低,难以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和班主任工作的价值。1979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规定班主任津贴一般为:“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5元,36人至50人发6元,51人以上发7元;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4元,36人至50人发5元,51人以上发6元。”
1988年,人事部、国家教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建立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的幅度和教师超课时酬金的具体数额,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此后,全国各地基本上按1979年的国家标准增加了一倍左右,不同班额分别为中学10—15元,小学8—12元。
记者在山东各地采访时了解到,20多年来,大多数地方和学校的班主任津贴依然停留在1988年的水平,即每月15元左右。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15元的班主任津贴相当于教师工资的四分之一左右。时至今日,15元左右的班主任津贴,只相当于教师工资的二三十分之一。班主任津贴和教师工资的差距不断拉大。长期偏低的班主任津贴,既难以体现班主任的劳动价值,也已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亟待提高。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学校想方设法探索改善班主任待遇、提高班主任津贴,或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向班主任倾斜,提高后的班主任津贴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这些探索和改变受到了广大教师的欢迎。
但是,这些少数地方和学校自己的探索实践,不仅难以改变班主任津贴整体偏低的现状,有的还造成了地方、学校的班主任同工不同酬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此外,一些关心教育事业发展的人大代表也多次建议,重新制定班主任津贴和超课时酬金标准,充分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
事实上,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改善班主任待遇的政策文件,各省份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班主任津贴。比如,2009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就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因此,目前15元左右的班主任津贴早已不适应改善班主任待遇、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体现班主任工作价值的要求,亟待提高。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提高班主任津贴、改善班主任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班主任津贴与教师工资同步增长的机制,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调动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胡怀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