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资料图片
资料图片
对孩子而言,暑期是一个能够跟网络亲密接触的季节。然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以及社交网站的风靡,在让孩子们享受多姿多彩的虚拟世界同时,也让网络欺凌变得更为容易。其中,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只能躲在屏幕后面哭泣。为了让孩子远离网络欺凌这种“看不见的拳头”,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相继开通了专门的网络热线,鼓励举报与网络欺凌有关的信息。因此,本版组织暑期“网络欺凌”特刊,以期让孩子远离网络欺凌,健康成长。 ——编者
英国面对网络欺凌并不只靠学校,而是采取培养同龄导师和免费培训青少年工作者等专业化措施——
英国:专业组织为孩子“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黄金鲁克
英国名为“tes”的杂志最近发布统计数据显示,英国每5个孩子里有一个曾受到过网络欺凌,网络欺凌已经成为英国中小学生中增长最快、最为常见的暴力形式。该杂志的最新报告显示,11岁的男生之间已经开始通过手机传阅同班女同学的裸体照片。
“消灭欺凌”组织:在11岁至17岁中小学生中培养导师
“在过去,通常由计算机老师负责中小学生上网的安全,但目前,它已经成为所有学科老师都不得不关注的问题。”英国“消灭欺凌”组织副总裁理查德近日在该杂志上如此表示。他认为,学校必须对之保持警惕,教孩子如何在网络上不受伤害。
“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为中小学生不良行为滋生了土壤,但是科技本身并不会导致网络欺凌。”理查德表示,孩子们在现实生活中很乖,但当他们畅游网络时,网络欺凌就会悄悄蔓延。理查德建议,受害者应该学会第一时间向父母、老师或者同学求助,并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据了解,“消灭欺凌”组织已经联合了英国数百所学校呼唤全社会对网络欺凌问题进行关注。同时,其启动了“网络导师”计划并创建网站,训练11岁至17岁的学生成为“兄弟姐妹”一样的导师,并给周围同学提供网络安全帮助。通过“网络导师”网站,英国中小学生们可以向导师倾诉苦恼。截至目前,该网站已经有150多万的访问量。
英国网络安全中心:甘当学校与社交网络之间的“协调者”
“年轻一代的生活基本上被网络所围绕,他们的性行为甚至也最早出现在网络上。”英国网络安全中心热线服务电话负责人劳拉·希金表示,这让家长和教师不安,但他们又不得不面对。
为此,英国网络安全中心一直致力于与教师和相关专家合作,制定策略应对科技带来的挑战。希金认为,教师在注册社交网络时必须考虑,是否应该注册,添加谁为好友,分享哪些照片等。
目前,孩子间网络谣言的迅猛发展与传播,成为英国网络安全中心的重点关切之一。希金建议,学校必须建立一套完备且灵活的应对机制,安排一名负责人在突发情况下向学校最高层汇报并及时制定对策等。最为关键的是,必须在学校师生里营造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氛围,并培养学生的安全感。当然,希金承认,这并非一日之功。
“儿童花茎”反欺凌组织:免费培训教师以及青少年工作者
英国“儿童花茎”反欺凌组织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英国孩子在网上与陌生人交流,并向他们透露自己的信息。他们将网络看作现实生活中无法发泄的渠道,并在网络上为所欲为,而这些行为将给他们带来未知的风险。
“学校不仅要制定应对网络欺凌的策略,还得掌握最新网络术语。”该组织负责人彼得强调,如果不熟悉网络欺凌术语,将无法开展工作。对此,专家表示,学校可以成立一个由学生组成的顾问团,帮助学校审视其应对网络欺凌的政策是否与时俱进,而且有学生的帮助,无异于如虎添翼。
美国主要以颁布反欺凌法和制定对欺凌者的严厉处分作为对策——
美国:反网络欺凌法“挑大梁”
■陈智勇
美国华盛顿州的一名初中学生布莱恩是一个很害羞、很文静的孩子,他在班上不受欢迎。一些同学建了一个网络聊天室,假装是他的朋友邀请他加入,然后就在里面嘲弄他,导致布莱恩得了抑郁症并最终退学。
该案例是美国学校网络欺凌的典型事件。几乎美国所有初中和高中学生都可以在家或学校使用电脑上网,而且手机普及率也越来越高,导致网络欺凌现象在美国学校越来越严重。2011年美国青年危险行为调查组对15000多名高中生调查发现,在过去12个月中,每6名高中生中就有1名(16.2%)被网络欺凌过。
校长和教师也是受害者
目前,由于对校长、行政人员和教师在管理和教学上不满而引发的美国学校网络欺凌事件正在增加。除了发表对教师负面评论的帖子,有的家长和学生甚至还贴出了校长、行政人员和教师的不雅照片,以及在学校和教室里用手机偷拍的视频。2006年,美国全国学校理事会协会调查发现,26%的教师和校长受到过网络欺凌,而2012年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1/3的美国教师成为了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其中72%来自学生,剩余28%来自家长。
各州制定反网络欺凌法
由于媒体的大量报道,美国现在除两个州外都制定和公布了反欺凌法,其中的38个州专门禁止网络欺凌或电子骚扰。
新泽西州的《反欺凌权利法案》是最全面的一部法律。该法案规定,网络欺凌或电子骚扰发生在校内属违法,而发生在校外,只要实质性地破坏了学校教学和管理,干涉了其他学生的权利,也属于违法。新泽西州规定每所学校必须设一名反欺凌专家,而且欺凌调查报告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0天内完成。同时,分类的欺凌事件和处理情况必须写进每所学校公开的报告中,校长如果不遵守本法案,也将被处罚。
学区和学校制定处分指引
针对网络欺凌,美国学区和学校一般都根据本州的法律要求制定相应的学区和学校反网络欺凌规定。学区和学校以反网络欺凌为主题,向学生和家长发出签字通告。
据了解,美国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下达学校关于处分学生网络欺凌的行为包括:学生使用学校设备进行网络欺凌,以及无论是否在学校范围内使用电子设备进行网络欺凌,只要对学校工作实质性的破坏或伤害到其他学生的权利。处分将根据网络欺凌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对涉案学生进行批评、停学等,并记入其档案中。
同时,学区和学校对教职员工进行专门的反网络欺凌培训,以有效发现和报告网络欺凌或骚扰事件。学校计算机室利用防火墙、防病毒和过滤软件限制不良网站。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职员工记录网络欺凌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当事者姓名,并与学生一起向校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作者单位: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
要想知道孩子的最大利益是什么,最好的办法是与他们商议,因为孩子也是欺凌问题的专家——
加拿大:孩子和成人携手应对
■谢仪
2011年,加拿大斯高沙省的17岁女孩雷塔耶帕森斯被4名男孩性侵随后学校流传其被蹂躏的照片,面对网络压力,雷塔耶选择了自杀。加拿大举国为之震惊,总理哈珀甚至表示,“我们必须反对并制止那些认为在网上无拘无束的人。在网上犯罪也是罪行。”在2012年年底,加拿大参议院人权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推出了《网络欺凌的伤害:数码世纪里对权利的尊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针对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提出建议。
以社区为单位共同抵制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不只是学校、家长或立法者的责任,更需要整个加拿大提倡社会正能量,从而减少网络欺凌的伤害。委员会认为,可以以整个社区或学校的模式运行。委员会成员沙欣·谢里夫表示,如果家长与孩子经常共同进行参与或探讨活动,相对而言,孩子之间的欺凌现象就较少。委员会成员晓蕾·海梅补充表示,社区计划能够减少40%的校园欺凌,成为处理欺凌最有效的方法。
孩子参与讨论令对策更具针对性
“要知道孩子的最大利益是什么,最好的办法是与他们商议,因为孩子也是欺凌问题的专家。”报告认为,“技术代沟”制造了孩子和成人携手应对网络欺凌的机会。由孩子指导专家当然不现实,但主要是让孩子发表意见,并成为反网络欺凌计划的参与者。让孩子真正参与并成为计划的活跃分子,从而了解哪些方面对其造成伤害,并帮助成年人通过合适的方法协助孩子应对网络欺凌问题。报告建议,地方政府可以设立青少年委员会。
学校可适量干预学生的课外行为
很多学校认为,在课后或学校以外发生的事情,学校没有权力管理。然而,报告认为,学校有进行干预的权力,并应该采取措施处理。而且,网络欺凌降低了学生在学校的安全感和学习能力,学校也应该面对并解决该问题。因此,学校应该采取必要措施应对网络欺凌事件。加拿大反诽谤联盟负责人斯科特·赫希菲尔德建议,学校应该先进行“需求评估”,包括调查学生对网络欺凌的认知与需求,并收集数据。他还建议,学校应该形成一个反网络欺凌团队,并由现有委员会负责法律、政策、当前网络欺凌发展趋势以及互联网安全教学等的规划和协调活动。
父母应多了解孩子的上网动机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技术代沟”会造成误解。例如,很多家长认为,让孩子守纪律的方法就是拿走他们手机或制止其上网,而孩子不敢与父母讨论被欺凌的原因就在于害怕失去与外界交流的工具。委员会建议,父母需要花时间参与孩子的上网活动,并尝试了解其兴趣爱好。
政府应设立办事处保障儿童权益
“加拿大需要一个全国性的反欺凌策略。”委员会指出,有全国反欺凌计划的国家,例如挪威、芬兰、瑞典、英国和澳大利亚,已经“更成功”地解决了欺凌问题。
同时,委员会建议设立国家儿童委员会,从国家层面监测和促进儿童权利的落实。委员会表示,成立独立的国家儿童委员会不但给儿童带来福利,还能有效解决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特别是能够推进加拿大全国就网络欺凌立法和实施呈现一致性,从而制定出一个更完整的全国性计划方案,并有效打击青少年网络欺凌现象。 (作者单位:香港树仁大学历史系)
日本现已建立起依法监管、技术保障、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防治中小学生网络欺凌的管理体系——
日本:预防与治理“两手硬”
■罗朝猛
2013年6月21日,日本参议院会议通过了《欺负防止对策推进法》法案,强化了日本国家和地方自治体对利用网络实施欺凌行为监管的责任与义务。据了解,在日本,网络欺凌素有“看不见的拳头”的别称。近5年来,针对中小学生恶性网络欺凌事件,日本出“重拳”,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理,现已建立起依法监管、技术保障、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防治中小学生网络欺凌的管理体系。
目前,日本先后制定了《青少年互联网规制法》和《青少年有害情报规制法》,至2008年,又制定了《青少年互联网环境整备法》,并规定了各界对防范学生受到有害信息侵蚀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建立全社会协作体制,还规定手机公司、网站等通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为青少年提供过滤软件。
此外,日本《第一期教育振兴五年基本计划》中,日本文部科学省提出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学生媒介素养的道德教育,并成立“建立保护孩子体制的有识者会议”机构,重点研讨网络欺凌的对策。日本文部科学省向学校提供《应对网络欺凌指南和事例集》,作为应对网络欺凌的指南。日本各地召开网络欺凌对策研讨会议并制定政策,例如大阪府规定,原则上禁止小学生配备手机,府立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同时,日本为学校配备了生活指导教师,在各地教委开辟了“24小时网络欺凌咨询”热线,并向网络欺凌受害严重学校派遣专家。
在日本,整个社会都要肩负起防治孩子网络欺凌的责任与使命。由于秉持这样的理念,加之举全社会之力,现在日本已基本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文化。具体如下:
学校是第一责任人。日本中小学注重加强教师媒介素养的研修与培训,要求教师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日本中小学将媒介素养教育贯穿到各学科教学中,同时充分利用道德教育和综合学习时间等对学生进行网络教育,以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价值观,提高其网络文化的自觉性和自律性。还借助网络欺凌咨询室,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对网络欺凌受害者进行心理援助。
家长是“第一任老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日本家长在指导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和网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与孩子制定手机、网络使用的“家规”。据日本东京都教委所公布的以监护人为对象的相关调查,监护人与孩子间共同制定有互联网和手机使用规则的家庭占73.6%,平时留意孩子使用手机的家庭约占六成。
除了政府、家庭及学校外,日本各通信服务提供商不断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技术保障,依法对于中小学生使用的手机、互联网加强监管,将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至最小限度。(作者单位:中山大学附属中学)
在网络实名制碰壁之后,韩国政府认为不能单纯依靠堵和截,而是应该在疏导和预防教育等方面下功夫——
韩国:疏导和预防成“重头戏”
■张雷生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教科部以全国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园欺凌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度,约有17万名韩国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侵害,约占被调查人员的12.3%。其中,通过网络聊天室、发送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形式为载体的诽谤、侮辱、辱骂等网络欺凌分别占到了整体校园欺凌的13.3%。
因此,韩国社会各界认为网络欺凌已经成为了导致现代社会诸多犯罪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的潜在危害。
其实,2007年7月,韩国政府就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网络实名制,以应对逐渐猖獗的网络欺凌。据了解,网络实名制采用“后台实名”原则——用户在注册登录时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而在前台发布消息时,可以使用化名。这也是韩国政府2006年制定《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关联法》的延续。
然而,调查数据显示,网络实名制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是弊大于利。2010年,韩国民间团体向韩国宪法裁判所提起诉讼,称网络实名制侵害用户的匿名表达自由、互联网言论自由及隐私权。判决认为,网络实名制使言论自由受到限制,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泄露并被非法利用的风险增加,同时也使得没有韩国身份证的外国人无法注册登录韩国网站。判决还表示,网络实名制实行后,网上的恶性言论和非法信息并未明显减少,反而促使网民选择使用国外网站,导致国内网站与国外网站的经营产生差距,而且并未实现预期的公益性。
在网络实名制碰壁之后,韩国政府认为不能单纯依靠堵和截,而是应该在疏导和预防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在增强文明上网教育和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文化同时,深化社会对网络欺凌的认识,尤其是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现象诱发动机的理解和研究,进而制定相应的教育和预防方案。另外,对现行法律加以修订,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在治理青少年网络欺凌方面,从2011年开始,韩国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杜绝青少年网络和校园欺凌的国际研讨会,国会还一致通过了《学校欺凌预防和对策相关法》,明确规定了网络欺凌就是犯罪。与此同时,韩国教科部还配套出台了《网络欺凌预防和杜绝方案》,根据该方案,学校可以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手机,或者限制其使用的时间和场所。同时,学校开通针对网络欺凌的网上咨询和申诉专区,接受投诉和纠治。此外,韩国教科部、放送通信委员会、未来创造部等三家联合,强化对以学生和家长为对象的网络欺凌预防支援和扶持,并开设预防青少年网络和校园欺凌的课程,加大对任课老师的网络欺凌预防和应对能力专项培训。 (作者单位:韩国延世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名词解读
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cyberbully)是指在传统欺凌与信息科技发展背景下发展而成的欺凌现象。主要特征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恐吓、为难、威胁或骚扰其他个人或团体。与传统欺凌一样,网络欺凌是指一意孤行地欺负,并对他人造成伤害。网络欺凌包括通过网络、社交网站、短信等传播不雅照片或文字,直接或间接地伤害受害人,并包括性骚扰、死亡威胁、网上发布负面的或诽谤性的言论、传播受害人的照片和视频等,同时也包括故意诽谤某个个人或团体。
网络欺凌与传统的欺凌方式动机相同,唯一区别是通过电子手段,而非面对面。研究表明,这两种欺凌现象正在重叠。加拿大参议院人权委员会最新调查显示,只有1%的校园欺凌者通过电子形式进行欺凌,其余大部分都是传统欺凌和网络欺凌同时进行,因此两者密不可分。
(谢仪编译自《网络欺凌的伤害:数码世纪里对权利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