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日前,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财政厅日前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每年筹措财政资金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据介绍,今年将投入2000万元。
江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由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和保教水平确定。同时,各级各类幼儿园将从事业收入中按3%至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