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晶晶 翟玉珠
屡屡曝出的学术不端事件在损害科学界公平、正义的同时,也破坏了公众对科学的信心,影响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学术不端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规范科学道德?专家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有“零容忍”的态度,更要有出“重拳”的具体行动。
科研诚信现状不容乐观
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利用职权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或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挪用科研经费……这些科研不端行为在国内外屡屡发生,让世界范围内科研诚信都面临挑战。
“目前科研诚信建设所面临的问题不容乐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说,“科技界的主流是好的,但科研工作中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伪造、篡改、剽窃等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同时,学风浮躁、学术失范也有所滋长。”
“科研诚信问题特别是不端行为,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杨卫对此痛心不已。
据统计,自2010年至2013年6月30日,仅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就受理投诉举报468件,其中实名举报152件。
近年来基金委查出弄虚作假38人次,论文重复发表15人次,抄袭剽窃17人次,造假、篡改数据6人次,其他7人次。
打击科研不端行为“关口前移”
恪守科学道德,遵循学术规范,是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要求。目前,一些部门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打击逐渐“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坚决查处。
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对485对高相似度项目申请书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查出利用已经获得资助项目再次申请基金的有38人,还有利用相同申请书同年不同人申请的有14件。
不少高校也积极构建学风监控和防范体系,包括设立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制定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加强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等。
根治不端行为、净化学术风气,让学术腐败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强烈共识。2010年至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105位科研不端行为当事人分别做出了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理;对43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3位被举报“杰青”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
一批科研不端行为被举报、查实,当事人受到严厉惩罚。比如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获得的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被撤销;浙江大学原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因论文造假被开除出教师队伍等。
但是,目前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并非十分有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表示,对很多匿名举报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同时对不端行为的事实认定也有多种障碍,而网络举报由于很多信息难以核实,认定更加困难。
“总体上看,我国还缺乏防范和惩治科研不端行为的法规制度,在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方面,还存在认识标准比较模糊等问题。”杨卫说。
防范科研不端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源洁流清,本固枝荣。治理学术不端绝非朝夕之功,迫切需要长效机制。
在我国,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追求短期效应之风日渐侵蚀科学界,部分科技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以及科技管理体制存在问题,都是造成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原因。
有专家表示,防止科研不端行为出现必须首先为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如在成果评价方面,应更注重科研人员的论文质量而不是数量;为研究人员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来源;加强早期科研职业道德建设,在大学中普及科研职业道德教育等。
惩治不力是科研不端行为频发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尚无完整有效地防止和惩处学术腐败的法规。专家呼吁,要用“重典”治理科研不端和腐败,以儆效尤。
“监督委员会将会继续大力遏制科研不端行为,对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案例坚决予以通报。”陈宜瑜说,同时要建立不端行为案件库和诚信档案库。
“科学基金对促进国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负有重要责任。”杨卫说,基金委将对已经结题的基金项目进行公开,方便社会监督。
杨卫还表示,科研诚信建设是一项关系科技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和部门分工协作。
据悉,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等六部门已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手打击学术不端行为。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