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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报6起教育乱收费案件

[db:作者]  2013-08-31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记者 焦新)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今年上半年,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共收到教育乱收费问题信访举报554件,治理办对全部信访举报进行了督查督办,并对其中部分案件进行了重点核查,对有关违纪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教育部日前向各地发文,通报了今年上半年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这6起案件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问题;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白沙中学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公用经费、挪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问题;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三条巷小学将学生餐费变成教师福利问题;湖南省株洲市外国语学校提前招生、未经批准招收特长生、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等问题;河南省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补课乱收费问题;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收取建校赞助费问题。(案件详情见二版)

    通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这些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突出问题,纠正发生在教育领域的各种不正之风,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坚持“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真查真管,力戒官僚主义。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要把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补课乱收费、高校“点招”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主动跟进,重点查办,从严处理;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紧盯不放,加强督办。

    三是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治理工作实效。2013年秋季开学后,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要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敢于动真碰硬,真抓严管,做到真查、严查、细查。要综合采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保持高压态势。要强化问题整改,以纠促建,健全工作机制,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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