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伟)建设用地不少于6亩,包括室外标准灯光篮球场2块、五人制标准足球场1个、室外健身器材1套、室内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综合楼1栋(包含室内乒乓球、羽毛球、棋牌等体育项目)。这是福建省已建成的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标准。
据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处处长侯玉珠介绍,目前全省已建成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在街道和乡镇建设785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不仅拓展了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时间和空间,还有效解决了青少年节假日缺乏安全活动场所的难题。
福建省体育局副局长陈忠和是前女排主教练,分管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他认为,现在的小孩子学习负担很重,千军万马都要过高考独木桥,很少有时间在校外参加体育锻炼,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以至于体质下降严重,“而体育场地设施缺乏,无疑是青少年体质下降的因素之一。”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福建省自2010年启动实施“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场所”建设,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该省目前已经建成88个“中心”,面积达56.87万平方米,“不计算城区土地成本,全省各级资金总投入达7.63亿元。”陈忠和说。
福建省政府要求“中心”要建在交通便捷、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与体育中心、少年体校、学校、公园、社区等场所有机结合、资源共享。武清市副市长陈桓东说:“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都是地处黄金地段,在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无疑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魄力。”
记者在地处溪头村的福清市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看到,这个建在公园里的活动中心既有室内馆又有室外运动场,集文体活动、青少年科普活动于一体。一对父子在羽毛球场地隔网厮杀正欢,棋牌室里村民陈先生正和几位朋友打牌。采访中很多校长向记者反映,学生们身体素质增强了,晕倒、请病假的少了。家长们说,自己的孩子长高了,饭量也大了,“宅”在家里的时间减少了。
侯玉珠说,大部分“中心”都能因地制宜地增设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拓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项目,如福州市仓山区开设台球、象棋、围棋、跆拳道、武术,漳州市龙文区、三明市沙县开设击剑,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开设跆拳道、舞蹈、太极拳,等等。在正常对外开放的基础上,“中心”还积极为所属辖区内体育设施不足的中小学校提供便利,积极创造条件与学校共同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