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校美术学院发展,学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美术学院院长,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2.具有绘画创作或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和教授职称;3.在全国美术联展上获得银奖以上奖励;4.具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高校美术学院副院长(系副主任)的任职经历;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招聘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学校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40万元(特别优秀的面议);2.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学校给予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面议。
三、报名时间:
从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
四、联系人及方式:
李晏军:0736-7186355,13807426138
电子邮箱:33610507@qq.com
李永平:0736-7186023,13973652700
电子邮箱:35750554@qq.com
湖南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