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跃林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在年底前,按照1人负责5所学校左右的标准,全国中小学要全部配备责任督学,并在所有学校挂牌公示。毫无疑问,“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将使中国教育督导制度快速走近大众,走进民心。
应当看到,虽然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毋庸讳言,教育督导制度仍然是“象牙塔”里的制度。不仅普通公民不了解,甚至绝大多数一线教师也说不清道不明。很多人并不清楚督导、督政、督学以及作为行政官员的“总督学”的具体内涵,也未深切地感受到督导的具体作用。一项旨在推进依法治教、规范办学的督导制度及其责任部门居然长期不为大多数人所了解,其职能发挥的有限性可以想见。因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实施至少要注意下面的问题。
督导机构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教育督导制度只有置于老百姓的视野中,才能得到大众的理解和支持;教育督导部门只有在充分运用“民意”这柄尚方宝剑时,才能逐步摆脱事实上已沦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附庸”的尴尬地位,从根本上独立地发挥作用。责任督学只有走近大众,走进民心,才能真正能够为民办实事,为教育办实事。督学应当拂去“神秘”的面纱,像“片儿警”一样,走街串巷,从小事做起,从百姓的难事做起。老百姓有困难能想到你,能找到你,你才有可能发挥作用。正所谓有为方能有位。
要在法治的框架下督导。“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有利于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深度进入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领域,有利于在法治的框架下根本解决为社会广泛关注和诟病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挂牌”公示,以前所未有的视觉影响凸显依法治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进一步推动政府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同时,弘扬法治精神,促进依法办学。建设法治社会,当从教育抓起。“挂牌”责任督学制度的有效实施,将促进学校成为法治社群的样本,从而更好地将法治精神植入孩子的心灵,进而推进依法治国。
“挂牌”责任督学制度要预防挂“空牌”。是否拥有一支素质过硬的督学队伍是教育现代化与否的重要标志。义务与权利对等,督导机构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在赋予督导机构权利的同时,同样有必要将其置于公开的监督之中。督学“挂牌”,责任包干到人,可防推诿扯皮;定期考核,使督学、学校共同为学校发展负责。只有当督导形成巨大力量,才能促进管办分离,还基层学校办学自主权,从而保障教育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督导制度之于学校当如空气之于人,学校习惯被督导当如人之呼吸空气。在学校,督导应被视为最自然不过的事。教育工作者没有理由不支持“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因为只有依法治教,教育才有尊严,教师才有尊严。只有在充满尊严的教育环境里,学生才能成长为有尊严的公民。同时,督导不仅监督,还要指导,因此,督导制度必定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学校面临的一系列实际困难,从而推动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作者系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