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财政已拨付6.5亿元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新疆规定,对各县市组织开展的毕业生就业观念和就业政策培训,按照每人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毕业生开展3至6个月技能培训,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培训鉴定补贴。在南疆三地州和阿克苏地区所属县市、乡镇进行异地技能培训,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按现行规定给予培训鉴定补贴外,再给予师资和设备等损耗特别补贴,每人300元。高校创业指导中心组织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照自治区现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给予补贴。毕业生参加的大棚种植、林果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