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5日讯(记者 刘见)记者今天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从明年起,海南实施新任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在任校长必须参加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提高培训。
海南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管理,除在岗的跟班培训、远程培训、网络研修外,不再单独以研究课题、撰写论文等在岗研修名义计入培训学时,以保证校长培训学时足额完成。自2014年起,海南所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含高级研修与专题培训)合格证书必须标明培训学时,并经省教育厅验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