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立凯)日前,大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正式出台文件,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大幅提高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市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总额由此每年增加1.2亿元。
大连规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年1300元调整为每年2800元,其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由每年500元提高至每年2000元,寄宿制学校按实际集中住宿的学生数,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5%。同时,建立市县两级共担的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对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公用经费,由市财政参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承担比例给予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