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
前不久,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许多学校组织教师填写了“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随后在办公楼前等显要位置进行了公示,让教师仔细核对个人相关情况,以便及时纠正。公示内容非常详细,不仅有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还有平均工资、“五险一金”等工资待遇信息,可以说是一应俱全,应有尽有。
临近年末,要集中上缴“x金y险”了,学校公示栏贴出了“‘三金’缴费清单”,对每个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等悉数公示。师生纷纷围观,七嘴八舌,议论谁谁工资多少。而以往,贫困生资助情况公示内容更细,包括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等信息,议论更热烈。
笔者认为,学校对奖优、评先、晋级、贫困生资助等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信息及时公开,虽然可能涉及一些个人基本信息,但为了方便群众监督,本也无可非议。但是,校务公开也需要保护个人隐私,特别是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个人账户等重要信息不应随意公之于众。如果要公开,也应掌握对象、项目、范围以及操作程序,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职代会、家长会等形式公开,这样一来,既尊重了群众知情权,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对构建和谐校园大有裨益。
■河南省南阳市一位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