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曦)日前,黑龙江省大庆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指出到2014年年底,大庆将全面取缔无证幼儿园。
通知指出,要特别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和无证园的监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验收未达标的民办幼儿园,将坚决不予审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园,审批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通知指出到今年年底,大庆将全面取缔无证幼儿园。被取缔的无证园在园幼儿,将被就近分流安置到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同时,乡镇、街道(社区)将经常性开展摸排检查无证园所,防止其再次开班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