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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督导评估机制 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db:作者]  2014-01-16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建章立制 组织保障

江苏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胡金波

    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将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融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在办学思想、制度建设、德育与活动、课堂教学、办学成效等考核指标中,都提出了相关语言文字考核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其内涵,坚持“督”、“导”结合,促进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重机制,促融入,为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发展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章立制。2006年1月颁布的《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列入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2009年,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列入《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在“课堂教学”考核指标中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又写入《江苏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在“德育与活动”、“课堂教学”等指标中提出具体要求。此外,2008年,苏州市人大制定并由省人大批准的《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督导内容。二是组织保障。省教育厅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厅长同时分管教育督导,促进了各级语委办与督导室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为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督导机制打下了组织基础。

    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开展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查工作。如南京、无锡等地坚持在中小学综合督导中融入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常州市从2007年开始,每年都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所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考核,通过督政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南通市于2009年出台《南通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督导室和语委办联合组织校园用语用字专项督导。2010年,泰州市全面部署“普通话进校园、书法进课堂、诵读进教材”工作,近年来先后印发《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三进”工作评估的通知》、《关于对各市(区)“三进”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融入督政督学工作。此外,盐城、淮安、宿迁等地分别尝试与中小学教育视导、职业学校评估、写字教育等专项工作结合,积极探索实施新的语言文字督导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精神,适时修订《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相关考核要求。结合督学责任区建设,引导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与督导部门密切配合,在对现有督学进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的同时,在语言文字工作队伍中培养优秀人才并充实到督学队伍中,确保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政策研究,及时解决督导评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督导水平。

 加强重视 纳入常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语委办

    上海市教委、语委始终高度重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同时积极探索运用评估督导手段推动区县和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2006年年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语委办联合开展了对区县政府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专项督政,制定督政指标,要求各区县政府建立健全区域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区县语委办事机构纳入教育局内设科室序列,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建设与管理。同时重点检查评估教师、公务员等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状况,以及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商业街区等的用语用字规范化状况。至2009年年底,先后对闸北、金山、普陀、黄浦、静安、虹口、徐汇、闵行等8个区进行了专项督政。

    2009年以来,上海各区县教育督导部门积极开展了对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学。虹口区教育督导室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终结性评审,每3年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轮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并培训组建了语言文字工作专业督学队伍。嘉定区教育督导室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年终督导考核,每年都对所辖中小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形成了长效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的精神,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导等对区县政府的督政中,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要求,完善相关指标;在构建符合上海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具有上海特色的教育督导体系中给予语言文字工作应有的地位。同时,将进一步督促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把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常规性教育督导评估范畴,明确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列出相关指标,并给予一定的分值。此外,还将以区县语委干部为骨干,努力建设一支语言文字工作专业督学队伍。

    上海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将聚焦七大重点:一是将提高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学生多言多语能力、提升学生语言文化素质,列入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二是将促进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标准化,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质量评价内容;三是将正确把握并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构建和谐校园语言生活,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四是将语言能力发展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是将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纳入德育内容和综合教育实践活动;六是发挥语文学科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教学与训练,以及开发校本课程,全面提高学生包括听说读写、语言文化等综合语言能力;七是组织师生参与语言文字类社会实践活动,为促进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发挥应有作用。

强化统筹 丰富举措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副主任 郭毅浩

    多年来,我市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为指针,强化组织统筹,创新工作举措,服务教育大局,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强化组织统筹,夯实工作基础。早在2007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就在我市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学校的发展性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中,将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纳入督导评估考核范畴。2009年,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语委办联合制定了《南通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对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此后每年联合组织一轮随机专项督导。2012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南通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南通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再次对小学、初中、高中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市语委、教育局每年都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了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宣传引领,完善自评机制。我市以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省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相关文件为重点,通过免费编发《知识读本》、《宣传手册》等途径进行日常宣传;通过系统筹划开展“推普周”系列活动;通过组建宣传小分队、发布倡议书、开展工作巡视等方式进行重点突破。与此同时,我们注重引导学校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我评估。

    三是规范督导流程,丰富督导内容。我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主要通过巡查校园、随堂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专题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师生对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知晓度等情况。不断完善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和判断,努力使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在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中,我们从服务学校出发,以过程跟踪、共同参与为主要方式,建立起了以学校自评、现场督导、注重整改为主要内容的科学流程。

    四是坚持督导反馈,促进学校发展。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注重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最终以督导报告形式,通报各学校督导评估情况。并通过回访督导,促进学校整改。经过几轮评估,我市各中小学校注重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4所,国家级书写教育特色学校2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6所,省级书写教育特色学校6所,省级经典诵读基地学校6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112所。2008年,我市成为江苏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达标市。近年来,我市还被评为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普通话测试先进集体,获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江苏方言文化)特别贡献奖,并连续多年荣获江苏省经典诵读系列活动和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优秀组织奖。

    我市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将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做到常态督导、促进整改、推动提升,努力构建具有南通地方特色的语言文字工作体系。

完善机制 建设队伍

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城市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1985年,广州市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合署办公,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监督的主要形式,在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区(县级市)和学校(幼儿园)的综合督导评估,以评估促发展。广州市在开展各项综合性教育评估中,充分考虑把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纳入其中。如,在普通高中等级评估中,要求“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和教学语言,学生有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会说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口语交际能力强。校内各种用字符合规范化要求”;在幼儿园等级评估中,要求“普通话成为幼儿园教学和生活语言”;在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评估中,要求“学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学校应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由于广州市语委办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合署办公,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督导工作实现了有机结合,并体现在常态的视导和评估工作中,形成了更为长效的促进机制。

    二是坚持“抓早”和“抓牢”,致力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具体表现为: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积极创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

    三是把握机遇,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与信息化管理建设相结合。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广州市高度关注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功能室的建设、使用和发展,使语言类教学的设施设备得到保障和优化。2003年,广州市开通语言文字网,实现了普通话培训测试网上报名;2008年,探索使用计算机智能测评系统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试点工作;2010年,全面启动普通话水平“机辅”测试工作,新建了语言文字测试中心,体现专业化和信息化的要求,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四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广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由四方面人员组成:一是各区(县级市)和市属学校语委办的干部,负责本区域、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挥着“指导”作用;二是市属有关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负责各行各业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着“协调”作用;三是语言文字社会监督员,负责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工作,发挥着“监督”作用;四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负责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发挥着“保障”作用。同时,广州市注重加强指导和管理,重视加强教师的语言文字教学基本功训练和语言文字理论修养,坚持把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条件,加强农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

    今后,广州市将进一步发挥好教育督导的作用,认真落实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把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持续地抓下去,并不断改革创新,使之成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促进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为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做出新贡献。

 创新方式 完善制度

中山市教育局 闫玉宏

    2013年8月,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明确要求将“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范畴”,此举对进一步推动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语言文字教育,为学生拓展成长成才空间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为做好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山市以督导评估为重要手段,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2006年以来,我市以积极开展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级逐级提升的示范校创建和评估活动为抓手,积极引导各学校将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管理常规,融入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素质教育的方方面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有86所中小学成为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约占全市中小学的四分之一,还有许多学校正在积极准备申报和创建。全市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不断增强,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宣传氛围浓厚、规范化程度提高,有效地提高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坚持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对“文明学校”、素质教育等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视加强教师的语言文字教学基本功训练和语言文字理论修养。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的条件,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作为业务考核内容之一;加强农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达标率;开展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和汉字书写能力的训练评测;将语言能力发展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等。

    三是以语文教学为主渠道,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推动学校师生语文应用能力和水平的全面增强与提高。制定分阶段目标,即小学阶段要使学生掌握汉语拼音,初步具备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能规范书写2500个常用汉字;初中阶段要使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具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能正确使用3500个常用汉字;高中阶段要使学生熟练掌握普通话书面语,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而且要使学生树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成为全社会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楷模。

    四是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成效良好。我市坚持贯彻“以测促训,以训保测,重在提高”的方针,本着“服务基层,方便考生”的宗旨,采取切实措施,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全市每年组织5000多人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合格率达90%,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进程。

    五是以“推普周”为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开展推普活动,引导学生关心社会用语用字环境的净化,对所发现的不规范用字,进行如实登录,并报送有关执法部门。同时开展送法上门宣传活动,耐心向用字不规范单位进行宣传劝导,取得了良好效果。市语委办认真组织教师和小学高年级学生,开展“语言文字法规常识测试”活动。全市约10万人参加了语言法规测试活动,教育系统不少领导亲自参加,起到了表率作用。坚持多年的“中华诵”系列活动已成为文化品牌。与此同时,通过会议、培训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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