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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破解“小饭桌”管理难题

[db:作者]  2014-01-17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记者 蒋夫尔

    说起“小饭桌”,很多家长是又爱又担心。爱的是,这些“小饭桌”的确给中午无法回家的学生带来方便;担心的是,“小饭桌”往往证件不齐,卫生状况难以让人放心。以乌鲁木齐市为例,目前全市大约600多家“小饭桌”中,有关证件齐全者寥寥无几。如何管好“小饭桌”?政协委员和部分市民纷纷支招。

    招法一:对合格的“小饭桌”进行公示

    面对“小饭桌”大多无证经营、监管缺失的现状。1月9日,在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乌鲁木齐市政协委员、米东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双红建议,对所有“小饭桌”经营户登记备案并予以公示。

    张双红说,2013年乌鲁木齐市部分政协委员调研“小饭桌”监管情况的一组数据显示,全市学校周边的“小饭桌”已达611家,但仅有131家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张双红说,他们在摸底中发现,“小饭桌”存在厨房面积不达标、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饮食质量得不到保证。

    如何把“小饭桌”管起来?张双红建议,由区县政府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辖区“小饭桌”经营者进行登记备案,并与“小饭桌”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将登记备案情况、承诺书、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在“小饭桌”经营场所、学校周边、社区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教育部门在校内设置公示栏,公示登记备案情况,引导学生及家长选择已登记备案的“小饭桌”。

    张双红的建议得到很多家长的认同。市民赵女士对记者说,她在给孩子找“小饭桌”的时候,不清楚哪些小饭桌的经营是合法的,也不清楚卫生状况是否有人监管。赵女士认为,一旦对“小饭桌”进行备案登记,并对合格的“小饭桌”进行公示,那么家长在选择的时候心里就有了谱。

    招法二:建议社区出面办“小饭桌”

    尽管市民对“小饭桌”有不少意见和看法,但有一个事实是不能否认的,那就是“小饭桌”的存在的确解决了不少学生中午无法回家吃饭的问题。

    在记者采访的12位市民中,有8位市民建议社区出面办“小饭桌”。市民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饭桌”存在的地方,附近都有社区,社区周边基本上都离学校不远。“社区办‘小饭桌’既有条件,又是为居民办好事,可以说两全其美。”王先生说。

    乌鲁木齐市心理咨询师高明学说:“我一直对‘小饭桌’问题很关注。如果让社区组织开办正规‘小饭桌’,无资质‘小饭桌’自然会消失,即使费用高一点,我想市民也能认可。”

    市民刘女士则认为,各级政府应把“小饭桌”当作民心工程来抓,并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经营标准,那么,在政府统筹下,教育、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各负其责,一定能让“小饭桌”规范发展。

    招法三:变“多头管理”为“一家管理”

    事实上,乌鲁木齐市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还是十分重视的,乌鲁木齐市政府为此专门颁布了《乌鲁木齐市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饭桌”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经营。同时规定,乌鲁木齐市内“小饭桌”综合治理由当地卫生、教育、工商等七部门联合监管。

    市民刘女士对记者说,七部门管理,看似都在管,但到底谁在管?谁也不知道,还不如就归口到一个部门来管。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对于‘小饭桌’的管理,食品科只负责在大的条例和规定上把握,具体的监管工作由各个区县执行。”而新市区和天山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则建议记者咨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为“小饭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虽然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目前部分细节还在和卫生系统交接。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小饭桌”看似小事,但事关家长的权益和孩子的健康,实则是民生大事,作为政府,管好“小饭桌”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必须做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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