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铮
贵州省麻江县日前出台奖励办法,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状元奖”,明文规定考上北大、清华的应届生可得奖金10万元。乍一看这是该县重视教育的重大举措,殊不知其导向出现了严重偏差。
一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88%、经济不发达的县,每年设专项资金奖励教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设奖激励教学质量的突破虽是好事,但也要看拿什么标准来衡量教学质量。显然,该县确定的奖励条件并不合适。
该县的“红头文件”涉及普通高中的有9条,奖励标准很具体,几乎都是围着“高考指挥棒”转:完成州教育局一本、二本上线任务的各奖100万元,超额1人另奖1万元;考入“211”院校排名前三至五名院校的,考上一本、二本院校的,考上艺术体育专业的,学校单科人均成绩超省单科人均成绩的,均有相应的奖励。
该县把高考成绩与教学质量画等号,显然是与教育的本质和初衷相违背的。这样的导向对人才的培养、当地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发展能有何帮助?令人担心的是,这样的奖励办法竟能堂而皇之出炉。这说明该县对此达成了错误的共识。殊不知,如果教育方向错了,激励的力度越大,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就会越远。看来,如何奖励真的比设奖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