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剑松)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北京小学生和初中生每周至少有3天可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时间在下午3点半到5点之间,所有活动支出均由政府埋单。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强调,课外活动内容不得与学科有关。
北京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原则,提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各区县、学校可在周一至周五下午3点半到5点的课外时间安排活动,每周不少于3天,每天不低于1个小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区县与学校自行制定。
据悉,课外活动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后,不需学生再支付相关费用。为此,市财政将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生人数,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的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将为该计划投入资金约5亿元,覆盖全市近百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北京市教委要求,经费采取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市教委将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