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
读了贵报1月9日刊发的《校务公开要尊重师生隐私》一文,深有感触。笔者也曾负责过校务公开工作,每当公示内容牵扯到师生个人信息时,都会听到抱怨:“经常接到推销电话、垃圾短信”……
笔者建议,校务公开要把握好“度”,让公开与隐私权和谐共处。首先,要建立具体规则,划定保护等级。学校应将个人信息划分为三类:绝对个人隐私、相对个人隐私、可公开的信息,针对不同情况有选择地公开。其次,尊重师生隐私,慎待公开行为。对师生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应保持公开,并告知收集的目的和使用范围。最后,依据具体情况,把握公开范围和尺度。不宜广而告之的,应使用加密技术,供特定人员查阅。
■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中心小学 付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