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原鞍山钢铁学院)坐落于祖国的钢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辽宁省鞍山市。学校于1948年建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和艺术等七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为进一步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会聚更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1.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1人,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人,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1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1人,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人,土木工程学院院长1人,艺术学院院长1人,矿业工程学院副院长1人,各专业、学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人。
二、院长、副院长相关待遇
除规定的工资福利及岗位津贴外,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以下人才引进待遇:
1.提供一套90-120平方米左右住房;2.提供10万元安家费;3.根据工作计划和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经费,安排所需科研用房,协助申请辽宁省专项经费资助等;4.安排配偶工作;5.受聘人员条件如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规定,学校按照“就高”的原则提供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2.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候选人参加答辩和面试(学校负责往返旅费)。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人事处
邮 编:114051 联 系 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412-5928215
电子邮箱:V_RC@163.COM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校网址:http://了解详细招聘信息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