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焦新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人事司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意见》?
答:研究制定《意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制定《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对领导班子建设作出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全面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述重要精神,需要把高校领导班子放到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以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研究新形势下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途径与办法,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
第二,制定《意见》是推动直属高校实现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教育规划纲要》,强调高等教育要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并明确了具体任务。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高校领导班子是高校事业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校实现内涵发展,关键在于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为直属高校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制定《意见》是教育部党组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制度性举措。教育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将建设高素质的直属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部党组及时回应直属高校师生员工的期待和要求,把研究制定《意见》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要举措,以改进直属高校领导班子作风为抓手,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取得新进展。
第四,研究制定《意见》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办法,在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强化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探索取得的成功经验需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加以解决,文件的出台恰逢其时。
问:研究制定《意见》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把握好以下根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意见》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充分体现中央的最新精神,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密切联系高校实际。把中央最新要求与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有机结合,遵循高校工作特点和高校领导干部成长规律,做到制度措施与高校实际相统一。三是立足于解决突出问题。围绕当前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决领导班子建设的突出问题。四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力求把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体现高校干部成长规律的、符合时代发展对高校干部工作要求的创新成果和基本经验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形成过程。
答:文件起草工作于2010年5月启动。一是深入调研、理清思路。按照“总结过去、审视现在、找准问题、提出对策”的要求,对中央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教育部党组关于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学习,认真总结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成功经验,深入直属高校开展广泛调研,进一步找准当前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起草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二是反复征求意见、广泛凝聚共识。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了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以及高校比较集中的省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部内多个职能司局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了中组部有关部门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与各方面同志充分交流,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探讨,在交流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同时,努力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在文件中体现出来。三是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反复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多次进行专门研究,对提出的制度办法反复论证,重要政策点书面征求过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每一位党委书记、校长的意见,求得“最大公约数”。
《意见》的起草过程,既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贯彻群众路线科学决策的过程,更是结合实际谋划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意见》的科学性。
问:《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23条,分为6个部分,分别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培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完善考核机制,全面准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和“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从严管理干部”。上述内容围绕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养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措施,特别是针对大家较为关注的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职业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问:在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对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安排。《意见》结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具体实践,立足于选准配强高校领导班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把“选什么样的干部”、“如何选干部”以及“如何破解干部选任中的难题”作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提出了明确措施:一是着眼于选拔高等教育事业需要的“好干部”,把“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充分体现到高校领导干部的选拔标准中,并突出党委书记和校长的标准条件,强调“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委书记还应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能够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熟悉党的干部人事人才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校长还应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国际视野”。二是着眼于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干部选任测评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着力提高民主质量,避免“唯分”、“唯票”、“唯年龄”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比如,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方面强调“领导班子要形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年龄结构要形成梯次配备”等。在完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制度方面提出“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换届时要在述职述廉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正确分析运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果,既充分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等。在改进任职考察工作方面,要求“完善干部德才考察办法,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坚持考察预告制度,推行深入考察和延伸考察”等。三是着眼于破解干部工作难题,对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坚持和完善职务任期制、加大干部交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着力构建符合直属高校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
问:您刚才提到完善职务任期制,《意见》对此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任期制”是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和任期届数进行严格界定的一种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完善职务任期制,对于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是知识分子的汇聚地,实行职务任期制的条件更加成熟,“能上能下”的氛围更加浓厚。《意见》根据高校领导干部的特点,提出了完善任期制的制度举措:一是明确任期。提出“党政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领导干部原则上担任同一职务时间不超过两届或10年”等。二是试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要求领导班子换届后一般应在半年内根据学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任期工作任务,并要在校内公布并报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备案,完成情况作为任期届满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能下”的保障措施。明确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退出领导班子回到教学科研岗位的领导干部,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学术恢复期和必要的条件支持;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退出领导班子的其他领导干部,学校可根据本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工作。
问:近年来,强化高校领导干部的职业意识已成为高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意见》对此有什么考虑?
答:做好任何一项工作,必须以精力投入为前提。大学管理更是如此。随着高校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相当一部分高校领导干部来源于教师背景,这对于学校领导班子及时准确地了解教学科研一线的实际情况,按照教学科研自身规律办学治校无疑是有益的。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业务和学校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导致办学治校精力不够集中,给学校管理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师生员工对此反映也比较多。因此,《意见》对这一突出问题专门进行了强调,将领导干部要树立职业精神、强化职业意识、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的全过程。一是严把“入口关”,明确把“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无论是“双肩挑”干部还是专职管理干部,都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学校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管理监督,提出了高校领导干部要“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在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个人学术活动和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严格遵守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安排在假期进行”、“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要在校内公示”、签订管理投入承诺书并在校内公告等一系列强化职业意识的制度措施,同时突出了对学校主要领导的约束,以党政“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促使领导班子成员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三是把“管理精力投入”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加强对干部管理精力投入的考核,并要求管理精力投入情况在年度考核述职中报告。
问:考核评价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意见》在完善考核机制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也是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对于促使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立足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干部,提出了完善考核机制的具体举措:一是完善考核内容。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重点,积极推进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的目标考核,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并结合任期目标责任制要求“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改进考核方法。强调以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评价,既加强经常性考核,又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巡视等方式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注重干部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提出领导干部绩效工资水平等与年度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问:中央一再强调要从严管理干部,《意见》是如何体现这一要求的?
答:从严管理干部,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高高校治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保证,是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意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等提出了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措施:一是要求高校领导干部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在改进工作作风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当好表率。同时强调,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贯彻到干部选拔标准和任职条件中,把“工作作风”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加强对工作作风的考核。二是要求高校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并要做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的模范,在学术资源配置、选人用人、表彰奖励等方面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强化了日常管理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巡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谈话函询制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进行了强调和重申,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的具体举措。比如,“实行任职承诺制度,签订廉政和学术诚信等内容的承诺书,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等。
问:如何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为推动贯彻落实好《意见》,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意见》纳入各直属高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掌握文件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自觉把思想统一到教育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好《意见》的紧迫性和坚定性。二是狠抓贯彻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格执行《意见》的各项规定,树立担当意识和改革勇气,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各直属高校党委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本校具体落实办法,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巡视、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直属高校将《意见》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