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1日讯(记者 梁杰)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春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向社会正式公布了293个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名单。《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13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同时发布。报告显示,通过督导评估,近两年共督促地方追补义务教育经费438亿元,其中追回“三个增长”欠拨经费113亿元,追回挤占挪用经费9亿元,增拨经费316亿元。
据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介绍,2013年教育部在江苏召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现场会,正式启动了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一年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对22个省份申报的325个县(市、区)进行了材料审核,对293个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
293个达标县的检查结果显示,2012年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从2011年的0.529、0.475分别下降到0.413、0.356,降幅分别为22%、25%。这表明达标县的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明显缩小,均衡程度不断提高。“这个结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何秀超说,具体体现在“四个满意”上:一是政府满意,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方向;二是教育部门满意,解决了义务教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三是师生满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四是家长满意,孩子们可以接受更加优质、公平的义务教育。
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显示,通过督导评估,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整合国家和地方一系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坚持“缩小差距、抬高底部”的原则,将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为了缩小县域内差距,提高校际均衡程度,各地积极探索实施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城乡学校捆绑、学校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带动薄弱学校办学实力的整体提升,努力缩小区域内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距。为了让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实行国家和地方的培训计划和专项补贴等制度。过去两年全国共投入经费294.12亿元用于教师的补充、培训和交流,新进教师51万人,93.2万名教师参与流动,培训教师1869万人次。对于补课、择校、收费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将内涵发展纳入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规范办学行为,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
何秀超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评估办法,建立监测机制和复查机制,对已经通过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进行复查;将重大教育事故、特殊教育、薄弱学校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列入一票否决内容;在条件成熟的省份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督导评估全覆盖,争取2014年完成全国510个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
(国家教育督导报告见三版)
□短评
督导评估推进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为保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教育督导办2013年启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293个县(市、区)榜上有名,这是推进教育公平的有力举措。
通过督导评估,强化了政府责任,系统设计了督导评估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各地将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各地积极创新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整体提升素质;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各地完善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制度和关爱体系;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各地将内涵发展纳入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规范办学行为,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各地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缩小县域内差距,校际均衡程度不断提高。
下一步,教育督导要继续聚焦群众期盼,科学有效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努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到“幸福教育来敲门,公平教育不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