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1日讯(记者 梁杰)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教育部将在各地各校自查基础上,从2月21日至28日,就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督查由教育部部领导带队,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有关司局成立6个督查组,赴天津、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1个省区市,采取听取汇报、校园巡视、随机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查,深入了解各地各校春季开学工作情况,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
督查重点包括:各地各校在保障开学条件、开展“三爱”“三节”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推进新学期重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上岗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成熟经验,将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宣传推广;对于暴露的问题会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