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2月24日讯(记者 朱振岳)浙江省体育局日前公布《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修订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要求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并对学校等公共体育场所向公众开放作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增加“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学校开展的体育特色项目,要求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体育成人节等活动。”
此外,在公众关心的学校开放体育设施方面,修订征求意见稿也作了修改,规定学校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