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让良心背过身去
■黄翠萍
“妈妈,我以后再也不会感冒了。”小女孩兴奋地对妈妈说。乍一听,以为是用语。然而,当妈妈问为什么,“因为我们在幼儿园吃了不会感冒的药。”小女孩的回答让我们大家都惊呆了。
同行们在一起讨论“幼儿园孩子集体服药事件”的时候,有的觉得匪夷所思,有的义愤填膺,纷纷指责这个园长无知且无畏。然而,这个事件却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沉重甚至恐慌,它无异于给学前教育的春天带来了一场冰凌雪灾。
前期出现的电熨斗烫伤孩子的脸、将孩子拎耳朵拍照等恶劣行径,毕竟还只是出自个别教师之手,而且一旦查处时,往往都以“无资质人员”为由将其辞退了事。虽说这类事件曾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轰动,但时过境迁,能够通过绝大多数幼儿教师的辛勤努力重拾社会对幼师这个职业的信任。然而,这次却是“团伙作案”,其伤害难以估量。
保证出勤率、避免退还伙食费……对这所幼儿园给孩子集体服药动机的质疑,也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幼儿园究竟该怎么办?谁来办?
其实,干我们这一行的都明白,要办出高质量的幼儿园,其实是很难赚钱的,幼儿园的运营成本很高,从硬件到软件均是如此。然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有钱人拚命挤破了头来办幼儿园呢?是为了孩子吗?为了慈善么?显然不是。
当前,民办幼儿园赢利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向幼儿高收费,二是给教师低薪水。个别“投资者”良心泯灭、不择手段获取钱财也就罢了,令人震惊与心痛的是,西安这所号称一级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竟然能够集体噤声,漠视“集体服药”存在的明显违法。教师的良心怎能背过身去?这已经不是师德问题,而是做人的大是大非问题。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可是,一个丧失了基本良知的人,何谈用爱滋润孩子的心田?又哪有资格去面对孩子稚嫩而纯洁的灵魂?
这起“集体喂药”事件应该给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如果放松了对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园的监管,还不知道将要出现什么更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来。(作者系江苏省泰州市幼儿园教师)
用法律杜绝集体噤声
■张振平
西安某幼儿园给全园幼儿喂处方药事件,又一次将学前教育推到了“风口浪尖”,引发了对幼儿园教育的信任危机。令人费解的是,园方给幼儿集体喂处方药的理由是保障出勤率。追求幼儿出勤率,本来无可厚非。幼儿出勤率高的前提是不生病或少生病,归根到底是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幼儿身体免疫力。增强幼儿体质的方法有很多,该幼儿园却采用给幼儿集体服药的方法,这不仅伤害了幼儿身体,而且背离了办教育的宗旨,甚至有违法之嫌。
与以往的虐童事件、意外伤害事件主体是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不同的是,这次事件是幼儿园全园参与的行为。有人也曾经质疑,“难道这所幼儿园就没有一个教师出来反对吗?”“难道没有一个有良知的教师吗?”
如果说浙江温岭出现的幼儿教师拎耳朵等虐童行为还是某一个人的恶行,那西安幼儿集体被服药则反映的是一个团队之“恶”。此次事件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职业道德问题,或是利益问题,甚至有人把它归于民办园问题,实际也是监管问题。
今天一个“丑闻”,明天一个“曝光”,使整个幼儿教师队伍蒙受耻辱,这是在为我们敲响“警钟”啊!教育者不能只靠“良知”来约束,健全法制是唯一解决之道。
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将教师职业操守写入法律法规,变道德约束为法律制约,使那些敢碰触道德底线者得到严厉制裁;二是建立儿童伤害“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减少幼儿园教师集体违法事件;三是建立园长培养选拔制度,改变目前这种“公立园有人就能上”、“私立园自我任命”的非专业做法;四是从立法层面,确定幼儿教师应有待遇和社会地位,鼓励优秀学生考取学前教育专业,从源头上做到“高起点”、“高素质”,使幼儿教师队伍真正步入职业化、专业化轨道;五是加快民办托幼办学立法进程,使占到“半壁江山”的民办托幼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让那些头脑中只有“赚钱”二字的商人不敢触犯刑律。(作者系石家庄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河北省督学)
网友声音
@木易:这是给学前教育抹黑。如果教师和园长有基本的职业操守就不会出现这样骇人听闻的事件了!太恶劣!
@贵阳幼师abbas:骇人听闻。如此恶行已经超过道德范畴,是触犯了法律的问题。
@镇江新云:许多民办园缺乏长期规划,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管,今天这家出事了,还有更多没出事的。
@安然:这一事件也反映出家长对幼儿教育参与度不够。幼儿园封闭办园,家长参与无门。
@陕青院亚妮:让社会对幼儿园教育及幼儿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产生强烈质疑。
@幼师雪萍:幼儿园不应该有这样的举动,也没有权利这样做。对孩子的伤害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