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教授们从容进行学术研究,是难以通过安排一个“学术休假”来实现的,必须对高校科研管理制度、治理结构进行深层次改革。
■熊丙奇
据媒体报道,北京语言大学目前正在试点“学术休假”制度。根据北京语言大学人事处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北京语言大学“学术休假”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该校参与第一批“学术休假”的老师共有16人,休假时间为期一年。相较于一些高校对申请教师职称的严格限定,北京语言大学采取普惠性的政策,面向全校所有连续任职5年以上且考评合格的一线教师,开放“学术休假”申请。
谈到高校教师“学术休假”,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可能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甚至有些人会感到不解:高校教师每年都有寒暑假,为何还要“学术休假”?难道这是高校教师享有的“特殊福利”?
其实,在欧美一些教育发达国家,“学术休假”是高校的一项基本制度。通过给教师一段“休假”时间,既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其职业倦怠感,又可以让教师自由支配这段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研究。近年来,国外一些学者就利用“学术休假”时间来我国内地高校做访问学者,与中国同行共同开展研究,增进学术交流与切磋。
我国政府部门其实也早已认识到建立高校“学术休假”制度的积极意义。《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高校要实施“学术休假”制度。2012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也提到要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
但在实践过程中,“学术休假”的推进却颇为艰难。距离《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颁布已近10年,如今北京语言大学才试点“学术休假”,还成为媒体关注的一个教育新闻事件。其实早在前几年,国内一些知名高校已经有意尝试推行“学术休假”,但进展并不顺利,没有真正走向制度化。笔者发现,这些试行“学术休假”的高校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最初往往从10—20名教师享受“学术休假”开始试点,这次北京语言大学参与试点的是16名教师,而两年前吉林大学推出“学术休假”,参与的是20名教授。
在欧美国家的大学,“学术休假”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制度。因为这些高校普遍实行年薪制和终身教授制度。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段较长时间进行集中休假的教授,不必担心休假会影响自己的收入以及岗位聘任,所以可以放心“休假”,并利用休假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著书、做调研、做访问学者等。另外,“学术休假”制度的设计,是这些高校的教授委员会针对教授们的工作和身心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作出的,完全出于让这些高校教师更好地从事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的需要,不是把这作为教授的所谓“特殊福利”,而是所有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利。
我国的“学术休假”制度虽有政府部门着力推进,但总是给人有点“强扭”的感觉。目前,我国只有少数高校实行年薪制,大多数高校的薪酬制度由“工资+津贴+奖励”组成,其中,工资部分较低,津贴和奖励部分需要靠教授通过自己做课题、项目挣出来。就是一些号称实行年薪制的高校,教授要拿到年薪,也需要经过一年一度的考核,拿论文、课题、经费、成果去兑现薪酬,连续考核不通过者,就要面临解除聘用合同的压力。在这种情形下,教授们就是有资格申请“学术休假”,也难免心生顾虑:万一拿不出成果,通不过考核怎么办?即便学校考虑到教授在“学术休假”,从而降低考核标准,但对教授们自己来说,没有做课题、搞项目,课题提成、奖励从何而来?
再退一步讲,即便学校实行年薪制,并保障进行“学术休假”的教授的年薪不受任何影响,在目前的科研管理体制中,教授们恐怕也难下学术研究的“火线”。据笔者了解,当下,有不少教授整天忙于填报课题申报表格、参加课题评审(也被称为“表格教授”、“社交学术”),真正用于学术研究的时间大约只有三分之一。有的课题组中,作为负责人的教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关、申请课题,如果教授去“学术休假”,谁来负责申请课题、应对评审等各种事务?
“学术休假”是一种从容的学术研究状态,但当前我国的学术研究却整体存在急功近利、浮躁的氛围。要让教授们从容进行学术研究,是难以通过安排一个“学术休假”来实现的,必须对高校科研管理制度、治理结构进行深层次改革。笔者认为,首先,要推进学术研究去行政化,对学术实行学术本位的管理和评价,建立学术共同体;其次,大学的人事管理要围绕学术自治、教授治学进行重新设计。在国外一些高校,年薪制和终身教授制度是保障学术自由的重要制度,防止教授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受行政、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果能综合推进这些改革,我国高校的学术环境和教授生存状态将发生根本改善,“学术休假”制度也才有望水到渠成。(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