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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提前录取”应坚守改革初衷

[db:作者]  2014-04-15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高中“提前录取”应当始终瞄准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和学校特色发展需要,如此“提前录取”的改革之意方能得以彰显。

    ■汪明

    近日,上海中学、华东师大二附中、复旦附中、交大附中等4所上海知名高中,同时举行提前招生录取活动,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于这种已经实施多年的做法,社会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是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一种有益尝试,也有人认为,“提前录取”不过是多了一个“掐尖”战场,没有实际意义和价值。

    谈及上海高中“提前录取”的做法,人们很自然地会将其与高校自主招生作比照,而实际上它与高校自主招生的做法确有诸多相似之处。“提前录取”需要经过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程序;需要参加招生学校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在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后降分录取。事实上,不论是上海高中的“提前录取”还是高校的自主招生,都以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为主要特征。

    要不要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对此存在着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在目前的招生录取中,高中学校不是权力太小了,而是权力过大了,应该进一步加强权力约束才是。现实果真如此吗?其实,在高中的招生录取过程中,基本是由地方招生主管部门根据学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统一划线投档,学校并没有实际的招生录取权力。从长远看,逐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真正给初中学生和高中学校提供“双向互选”机会,促进学生的个性化成长和学校的特色发展,应当成为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当前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条件和时机是否成熟?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做基础。在很多人看来,目前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条件和时机尚不成熟,因此要慎谈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即使在教育系统内部,教育主管部门对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也存有顾虑,担心改革造成混乱;很多高中校长因为担心来自社会的干扰、压力和质疑,对招生自主权也是望而生畏。然而,制度环境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当前不妨鼓励部分地方和学校先行先试,待条件和时机成熟后再行推广。

    如何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由高中学校依据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类似的改革尝试在一些地方已经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而上海的“提前录取”做法也与此有着相同的寓意。凡纳入“提前录取”的高中学校,可以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自主制定招生录取方案,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高中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或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这一做法的主要意图就是要给予高中学校更大的招生自主权,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和学校特色发展需要,从这个角度看,“提前录取”具有积极的改革意义和探索价值。

    当然,“提前录取”是否会变成又一个“掐尖”战场,这种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如果参与“提前录取”的学校缺乏各自鲜明的办学特色,招生录取的标准和要求大同小异,难免会落入争抢优质生源的俗套。“提前录取”应当始终瞄准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和学校特色发展需要,也唯有如此,“提前录取”的改革之意方能得以彰显,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的探索也才有实际意义和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参与“提前录取”的4所高中学校,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测试,意味着学生只能选其一而不能兼报。就学校而言,这样的安排便于将优质生源锁定,避免因为学校之间的竞争造成优质生源流失。对于这种做法,有人称其为“掐尖”进入白热化的体现。在笔者看来,单单从形式上做此判断可能并不全面,关键还要看“提前录取”是否坚守了改革的初衷。也就是说,学生是否能真正依据自身个性化成长需求选择学校,学校是否能真正依据自身的特色发展需要选择学生。不然的话,所谓的“双向互选”确实有可能沦为择校与“掐尖”。

    当前,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改革在各地逐步展开,“提前录取”的做法也已经在很多地方出现,如何使各地的改革探索更加良性有序,坚守“提前录取”的改革初衷至关重要。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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