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学校区内道路交通纳入城市道路交通统一规范管理,道路和停车设施与社会共享共管正当其时。大学,不要再去包揽社会交通管理职能。
■赵宪尧
近年来,大学校区与城市的道路交通问题日益凸显。媒体报道,仅武汉地区,有的高校门口长期拥堵,有的高校对进入校园的校外车辆征收停车费,各种争论随之而来。
无论是在民国还是在解放后建立起来的大学,当初选址一般都在市郊。大学占地面积大,希望既有方便的交通,又有宁静的环境,一般不宜布置在市区内部。如建于民国期间的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建于五十年代的华中工学院、北京石油学院,无不如此。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与扩张,大学校区很快就被密集的城市建设区所包围。尤其是在上一轮中国城市化进程超常规发展过程中,特大城市实际上采取了“摊大饼”的空间发展模式,大学校区也在市区内部不断扩张。本世纪初,全国大学合校热潮掀起,使得一些大学的校区普遍出现跨越数条城市干道发展的现象,大学校区与城市的道路交通问题也日益显现。
我国城市道路交通越来越拥堵,停车越来越困难,而大学校区又越来越大,越来越被居住区紧紧包围,于是,封闭、独立的大学校区管理模式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也便越来越突出。大学校园围墙内数千亩土地不但割裂了城市支路系统,往往还阻断了次干道,甚至阻断了主干道,加剧了城市交通的拥堵。而且,校园交通由没有交通管理执法权和科学技术能力的校方管理,弊端甚多。因此,将大学校区内道路交通纳入城市道路交通统一规范管理,道路和停车设施与社会共享共管正当其时,应该适时引导。大学,不要再去包揽社会交通管理职能,交管部门更不要图方便,放弃对大学校区交通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很多学校领导、师生对大学校区道路交通与社会共享共管多有疑虑,这可以理解。但是,这些疑虑无外乎担心影响校区宁静与安全。笔者数十年来在大学工作,参与主持过大学校区规划设计,对我国大学校区交通需求与问题比较熟悉。我国大学校区内社会功能齐全,是集教学、科研、生产、居住、商业,甚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为一体的空间混杂结构,它的安全不是靠一堵围墙以及封闭管理道路所能保障的。同时,校区内真正需要保持宁静的教学区,实验区也相对集中,按时段禁止车辆穿越,很容易做到。
实际上,不但大学校区内道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交通组织,需要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而且,校区内微循环公共交通也不能脱离规范化监管。至于交通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更是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和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大学校园公交,道路交通设施纳入社会统一管理,应否收费或按什么标准收费也不能学校自定,而应由政府物价部门认定。
几年前提出这个问题,也许有人感到唐突。但近几年来,已经有不少城市的大学进行了道路、停车位以及微循环末端公共交通的开放,与社会共享的实践取得了一些经验。在大学校园道路交通设施与社会共享共管方面,世界各国也都有可资借鉴的经验。不但像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各个学院完全融于城市之中,道路交通设施与城市密不可分。就是像俄罗斯的莫斯科大学、美国的南加利福利亚大学以及我国的香港大学,虽然都在市区内,也有界定范围的围墙,但道路与交通设施都是与城市和社会共享共管的。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