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伟涛
5月6日,一封由1名教授和1名学生起草,该教授与3名学生参与提交,上有177名复旦大学学生自愿签名的请求信一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在这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中明确提到,“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建议法院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被害人黄洋的父母。
请求信中写道,林森浩投毒“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但其平日表现良好,并非极为凶残之人,且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若对林森浩判处死刑,量刑无疑过重”。
这封请求信与随后的一份致上海高院的声明书,让林森浩案在一审判决77天后再次成为舆论争论的焦点。
请求信因何起草?
事实上,今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判决后,林森浩的父亲和林森浩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的学弟学妹,就请律师严义明作为林森浩二审的辩护人,并向他咨询建议。在严义明提供的建议中包括“能不能让同学写一封求情信”,让司法机关听到一种慎杀的声音。
“这个案子在我看来法律上有空间,毕竟刑法适用已经脱离同态复仇、以牙还牙的时代了。”严义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3月中旬,林森浩的同学找到一直关注此案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向他表达了写请求信的想法。据谢百三回忆,当时的情况是:“医学院的6个学生代表来找我,3个男生3个女生,他们说林森浩是他们上一级的师兄,曾经给过他们很多帮助。尤其是3个女生,讲着讲着就哭起来了。”
“他们给我讲案情,描述林森浩这个人,有的边讲边落泪。我很吃惊,对于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有恻隐之心呢?”谢百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他接触的学生中,“所有人都表达了这么两层意思:林的行为不可容忍,但他平时是个很好的人。”一个关于林森浩的细节,被他的同学回忆并写入信中: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林森浩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而他平时每月的生活费仅有200多元;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因此,我们认为他并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谢百三表示。
由于谢百三不了解法理,因此他在自己所开的面向全校的选修课中,邀请法学院学生一起讨论起草请求信。据参与过讨论的人回忆,请求信是谢百三和一名学生共同起草的。而参与讨论的学生在拿到这封信之后,斟酌了其中一些词句,“并未做大的改动”,而是把精力放在了征集签名上。
请求信起草完,参与讨论的法学院学生将其带回寝室,连夜征集签名。
177个签名如何征集?
在征集到的177个学生签名当中,有65名法学院学生,35名医学院学生以及77名来听谢百三课程和讲座的学生。
据了解,由于担心黄洋家人和医学院教师存在不同意见,医学院学生一度对签名有所顾忌。在这种情况下,法学院学生走在了前头,签名的征集过程共用了一个晚上加一个上午的时间,共征集到65名法学院研究生的签名,即外界所称的“65个法硕”。参与签名征集的学生强调,签名时,所有学生都是看到请求信以后再决定的,有人签了也有人没签。法学院的进展让医学院的签名征集变得顺利,很快医学院也征集到35个学生的签名。
一名选修谢百三课程的本科生回忆说,谢百三在课上提到林森浩家境不好,他作为复旦教师,看到连续失去两名学生损失太大,请他们课间在请求信上签名,但该学生当时没有签名。
3月20日,谢百三组织了一场讲座,能容纳216人的教室座无虚席。据当事人回忆,在讲座后,谢百三上台说,“接下来我说件事,可能会涉及签名,你们想听的可以留下,不想听的可以先走,完全自愿”。之后谢百三邀请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团队的一名律师上台。
这名律师介绍了案情进展,也提到了林森浩的家境。请求信随后在整个教室传阅,信的正文后边,留出了给学生自愿签名的空间。
就这样,这封请求信一共征集到177个学生签名,并于3月31日递交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此外,有媒体曾披露这样一个细节,在法院案卷中夹着一些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文书,上面也有学生的签名、手印,其中一份黄洋高中全班同学签名的文书直指林森浩手段恶劣、必须处以极刑。
教授为何参与?
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的量刑能够产生影响的,是林森浩本人的态度、被害人家属的态度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既然如此,作为大学教授,谢百三为何要卷入林森浩一案?
“我是一个非法学院和医学院的老师,参与此事有点不伦不类和唐突,只想做件善事。”谢百三在微博上回应相关质疑,“全国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强调要慎杀,除非极其凶残的人。我不知怎么界定‘极其凶残’,但从医学院的同学了解看,林似乎不是。非议这么多,说明中国全面废除死刑,哪怕是渐进式地废除死刑,都还要走漫长的道路。”
谢百三最早从一名医学院博士生处获知此事,这名博士生认为量刑过重,这引发了谢百三对此事的格外关注。
一审判决后不久,谢百三开始介入林森浩案,直接推动了请求信的签名征集。“177名同学和我是既不为名,也不为利,有什么名利可图呢?没有任何私心,我们对黄、林二同学均不认识,是案件的局外人,但作为复旦的师生,我们对此事是关心的。”谢百三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
“我们是一根扁担两头挑,一头是帮黄洋,一头是救林森浩,这两头没有矛盾,杀掉林森浩并帮不了黄家。”谢百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谢百三在微博中提到自己和复旦的学生去找企业家,发起向黄洋捐款的活动,已征集了60万元,捐款人也希望不要判林森浩死立决。黄洋去世后,学校也组织过三四次捐款,老师、同学、校友踊跃参加,数目应由黄洋父母公布,给捐款者一个交代。
在谢百三看来,其实此事也可以向另外一种方向发展,如以黄洋的名义办希望小学等,让这起案件永远对全社会有警示和教育作用。
一封信激起了怎样的波澜?
复旦177名学生联名请求信一出,立刻引起舆论关注。刚开始,网络上对这封信几乎是一边倒的骂声。
知名网络“大V”马伯庸在微博中表示:“除了被害人父母,没有人有资格奢谈对凶手的原谅。”在这条被网友转发了8000余次的微博中,学生们被贴上“幼稚、虚伪、自以为是”的标签。
据媒体报道,黄洋的父亲在得知请求信后也表示,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太幼稚了,学生们在信中说愿意代黄洋尽孝,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希望免除林森浩死刑。
也有媒体劝告177名学生“别滥用感情为复旦投毒案凶手求情”,称“情理不可以高于法理,感情不可以绑架司法”。中央财经大学新闻系主任谭云明对记者说:“林森浩一事让人很无奈,但法律本身就是冷酷的,与其求情,不如总结一下本案发生的原因。”
在一片责备声中,也有不同的意见表达出来。“成熟社会应该允许每个人自由地表达个人的意愿,只要这些意愿不违背社会良心就行。情与法的冲突背后,不妨让法律的归法律,让情感的归情感——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也不唾弃情感的价值。”有媒体如是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刘仁文则认为,复旦学生为投毒被告求情“合理合法”,“社会上似乎只有支持死刑的声音,而没有反对死刑的声音。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能出现这样‘救人一命’的声音,总的来说还是件好事”。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认为:“废除死刑是个大趋势,但在中国‘以牙还牙’、‘杀人偿命’的文化基因下,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这也正是求情信这样一种正常的民意表达,却引发如此强烈反对的原因。”
或许这封请求信并不能挽救林森浩的生命,最终结果还是要交由法律来判决。但是正如复旦学生在校内论坛中所说:“这事不管怎样,至少是向社会这个水池投了个石子,激起的水花反映出整个社会还不是一个理性的、包容的、多元的社会,舆论暴力的力量比理性的声音还是要多。实际上这件事能引发社会的争辩、讨论和思考,最终也能引导和促进社会一点点向前发展。”
“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177名复旦大学学生自愿签名的请求信一经媒体报道,让林森浩案在一审判决77天后再次成为舆论争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