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缪志聪)近日,江苏决定在原有基础上,大幅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低保家庭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
根据计划安排,江苏省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小学生和初中生提供每人每年1000元和1250元的生活费补助用于改善营养,平均资助覆盖面为在校生的8%。从2014年起,江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将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子女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
据了解,到今年4月,江苏63个试点县(市、区)的3394所小学和1661所初级中学中,有3390所小学和1654所初级中学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49.27万名小学生和22.16万名初中生获得营养改善专项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