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卿
近日据央视报道,河南高考替考事件被披露后,河南杞县、通许县组成了专案组,对每名考生的信息进行比对,目前比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根据媒体报道,在考后向家长及枪手表示指纹验证不通过也没事的那位神秘人物,为一名主监考老师。
举国上下关注的国家大考,却频频爆出作弊、替考等丑闻。此种丑闻年年有,为何越演越烈,并且正在生成一种“替考利益链”、“新型的文化教育产业”。它让公平正义失色,它有损中国人的道德形象,这是国家的耻辱。它暴露了中国教育的问题,它让教育界同仁的脸上无光。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是道德沦丧。“寡廉鲜耻”导致如此“丑闻”。今日发现和形成如此明目张胆的“替考利益链”,绝非“一日之寒”,是“旧礼已废、新礼未立,必生乱象”。
127名被替考的考生,都是我们高中教育的“产品”,难道他们就没有一点点的“羞耻”感?查一查他们是如何成长的?都接受了哪些“教育”?在他们往后的人生历程中,是留下“光彩”,还是“羞辱”?
替考的127名湖北的大学生“枪手”,为何离开“家门”,到邻省“发挥”?这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何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见利忘义,图财害人”?如此不知羞耻的“人才”,怎能避免成为“投机取巧”、“作弊剽窃”、“腐化堕落”、“贪赃枉法”的“罪人”。
大学德育,如何从中汲取教训?“知耻”,乃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若不能成为大学生的操守,不能成为高等学校评价善恶是非的“正向”舆论,何谈立德树人。一所大学,如果不断生成替考“枪手”利益链等等“校风”,那是一种耻辱,大学德育应当反省。
再说127名被替考考生的家长们,为何如此“关爱”子女?如此做法,会给孩子留下何种“遗产”、“遗患”和终生不能抹去的“遗憾”!如此做法,只能暂时满足些许的“虚荣”,而“羞耻”、“贬损”,将永远成为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这是一种既不能“光前”,亦不能“裕后”,最低级、最无知的“胡闹”。腰缠万贯、财大气粗的家长,勿用“钞票”断送子女的前程,埋葬子女天真无邪的生命。
至于那些参与以致“图财默许”的教育系统官员和教师,是自觉不自觉地成为败坏教育的“蛀虫”,给中国教育涂上了耻辱,若有“良心”,能够“自责”者,应当“申请”离职,终生“自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的“资格”。果能用“悔过”维护中国教育的尊严,将会一生“心安”。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是孔子的至理名言,永恒的真理。如果国家忽视道德建设,如果国民不能守住“知耻”的道德底线,如果社会缺乏痛斥无耻的道德舆论,那么,多如牛毛的制度、法律和监狱,都会变成治标难治本,“滞后”应对的工具。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应当成为国人的共识,从而寻求遏制高考舞弊的治本之策。
(作者系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