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管办评分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管办评分离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一、客观认识评价现状
管办评分离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管是基础,办是核心,评是导向。但客观地看,目前教育评价明显滞后,存在自上而下的综合性评价多,分维度的专业性评价少;结果性评价多,跟踪性评价少;硬指标评价多,软指标评价少;纵向评价多,横向比较少等问题,已经成为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的瓶颈制约。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客观清醒的认识,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尽快把这个短板补齐,凝聚起推进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准确把握评价内容
评既包括评管,也包括评办。具体讲,评管就是评政府,通过社会参与评价,推动政府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防止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当解说员。评办就是评学校,对基础教育主要是通过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办学条件、课程设置、教育质量等,实现社会参与、监督办学的目的;对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评价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社会服务能力等,引导学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自主办学,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治校水平。
三、科学运用评价原则
如何评价才能做到科学、全面、可行?我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分级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办、分级管、分级评,各级负责各自的评价工作,培育评价机构和力量,制定评价体系。二是分类评。对各类教育必须按类别、分层次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让评价更有针对性。三是分区域评。应依据区域和城乡发展现状,以问题为出发点,设置评价指标权重,体现宏观导向,促进均衡发展。四是综合评。目前仍更多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但不过多参与具体工作,形成以政府组织为主,专家、社会、学校多方参与、自主开展的多元评价模式。五是分专项评。针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代表一定办学水平的专项,如大学生就业质量、研究生论文质量等,可适时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专项评价,提高社会认可度。六是相互评。组织各地督导机构和专业评价力量开展相互交叉评,形成相对独立、公正的评价体系。
四、有效解决评价力量
一是加强督导力量建设。加强督导机构建设,充实督导力量,重点通过建设刚性的督政制度和实行督学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履职尽责,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二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要广泛吸收各方面专家,吸纳社会各层面知名人士和家长、师生代表,建立专家库和督学组,形成督导部门统筹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评价监测体系,强化教育评价力量。三是大力培育评价机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快培育,形成具有一定数量、有竞争、可选择的社会自主评价市场。
五、充分运用评价结果
教育评价具有重要的分析评判、引导激励作用。发挥好这些作用的关键,在于运用好评价结果。要强化评价结果公告、反馈与整改等制度,作为宏观指导、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建立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更好地把评和管、办紧密结合起来,增加教育透明度和社会知情权,促进教育质量和满意度的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才有实际意义,也才能抓住教育体制改革与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牛鼻子”,支起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