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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护网是未成年人最大福利

[db:作者]  2014-07-09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权益意识教育,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和网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保护未成年人避免受到伤害,是未成年人最大的福利。

    ■陈卫东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该报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据记者调查,这几名男子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为好友,通过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发生性关系。媒体曝光此事后,山东泰安警方组织调查核实,随后通报了“东平女生被性侵”的处理情况:卢某涉嫌强奸,已被依法逮捕。

    近几年,类似校园性侵害案件在我国多地发生,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在表达愤怒、谴责,呼吁有关部门严惩不法分子的同时,类似案件中出现的种种奇怪现象让人深思。例如,某些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为何选择沉默和逃避?事发地某些职能部门和机构为何如此遮掩和不给力?伸向校园的“黑手”为何能一再得手?

    这一切都在表明,我国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已有的工作网络及其效率难以令人满意,亟需完善机制,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实效性。我们需要在多个层面上同时发力,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网络,形成尊重、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权益意识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当代少年儿童生活在一个更加开放,也更加复杂多元的社会中,面临的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增多。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倾向的影响,我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往往只注重学科知识教育,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教育,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和权利意识教育受重视的程度较低。有批评者指出,在我国现行的中小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中,没有一条告诉未成年人在面临危险和被侵犯时该如何应对。这恐怕是某些未成年人在遭受侵害时只知道恐慌和沉默的重要原因。我们应把自我保护教育和权利意识教育从小就渗透到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生活之中,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在危险面前有更加理性和聪明的行为,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和抵抗能力,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避免他们沦为任人宰割的沉默羔羊。

    另一项同样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和网络。这个网络在统一的工作机制下,能很好地把现有的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力量整合起来,把预防侵害、保护未成年人、打击犯罪等职能综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消除来自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伤害源,具有预防侵害、打击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等综合职能,形成一道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实屏障。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投入都在不断增加,但是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网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地带。这些地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更不完善,工作网络更加脆弱,力量更加弱小。生活在这些地区的未成年人更容易暴露在危险面前,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近年发生的这些校园侵害案,大多数受害者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

    笔者特别呼吁,在完善工作机制和保护网络的同时,必须尽最大能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很多未成年人在感到危险或遭受不法侵犯时,会在第一时间把真实的信息传达出来,可是他们的父母、教师、警察等方面的回应可能是消极、冰冷的,这是他们选择沉默或者逃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每一位执法者、每一个未成年人工作机构、每一名未成年人工作者、教师和父母都应该反思:我们对孩子做到了真正的友善和隐私保护吗?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待未成年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天然尺码。摧残和伤害未成年人不仅是犯罪,更是对社会伦理和道德的破坏。对那些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执法部门应从重从严打击,而不是遮遮掩掩、拖拖拉拉,甚至找借口搪塞。笔者认为,应在全社会建立一种健康的司法文化。公共媒体应大力宣传报道正确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传播科学的未成年人保护方法,形成正向的社会舆论,让那些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无处遁形。知情者更应勇敢地站出来揭发那些犯罪行为,让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保护他们避免伤害,是未成年人最大的福利。

    (作者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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