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大学生至少要学会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锻炼习惯。高校要为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
■本报记者 李小伟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为什么要制定这一《标准》,《标准》的核心内容是什么,体现了哪些特色和亮点,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出台《标准》有什么意义?
答:目前,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降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高等学校体育的教学质量,切实提高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出台了《标准》。《标准》充分体现五个有利于的原则:一是有利于体育课程质量的不断提高;二是有利于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的蓬勃开展;三是有利于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学生体质的不断提高;四是有利于基础能力的建设与保障水平的提高;五是有利于学校体育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创新。
问:《标准》的特色和亮点有哪些?
答:《标准》是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衡量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标准》紧紧把教育教学、学生体质水平的提高作为高校体育工作的基本点和立足点,把高校体育发展规划、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工作管理和工作评价等核心重点纳入标准范围。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将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作为高校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能,使高校的体育工作真正能够成为继承文化传统、实践传承文化创新的有效载体。《标准》将起到以下作用,一是推动高校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学校体育的立德树人功能;二是保证高校体育课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丰富课程项目、内容,提高教学质量;三是保障学校体育课外活动时间,解决校内外体育社团建设薄弱,校园体育文化、社会服务功能单一问题;四是健全学校的评价体系建设,使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成为全面衡量学生发展和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五是解决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急待改善,场地设施等基础建设薄弱,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问题。
问:《标准》对课程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标准》严格规定了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要求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锻炼习惯。 其中,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
每所学校都要开设不少于15个的体育项目。每节体育课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不得少于30%;反映学生心肺功能的素质锻炼项目作为考试内容,考试分数的权重不得少于30%。
《标准》要求各高校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参与运动会的学生达到50%以上;学校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因地制宜开展社会服务等。《标准》同时要求各高校,一是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形成本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二是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三是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和研判机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视情况采取分类教学、个别辅导等必要措施。
问:对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一是健全学校体育保障机制,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并与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同步增长;二是加强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伤害预防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校园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三是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保证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一致,实行同工同酬;四是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要基本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