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瓜 绘
■通过校长助理这一渠道,学生的心声、利益诉求能得以表达,并且可以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学风校风建设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于学生于学校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国外经验表明,要让学生更好地参与高校管理,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和程序性规定。从我国高校目前的情况来看,需要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去行政化,以及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
■除了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这样的组织,特设学生校长助理这样的岗位之外,还应在相应的学校人才培养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学校董事会等组织机构里规定有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让学生真正参与到学校决策中去。
■本报记者 王强
“运动场上能不能增设一些路灯,方便同学们晚间锻炼?”“宿舍楼7楼每晚9∶30至11∶30都停水,请问是怎么回事?”……近日,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2012级研究生陈文雯带着学校同学向她反映的问题,以“校务参事”的身份“拜访”了学校后勤处。后勤处专门开了一个座谈会,对她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讨论,并给出了解决方案。
据了解,中国矿大的校务参事制度,是国内大学生对学校工作“参政议政”的一种新模式。校务参事负责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事务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建言献策,任期一年。包括陈文雯在内,目前该校共聘任了5名校务参事。
这样的制度在我国其他一些高校已有若干尝试,如南开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安徽大学等实行的学生校长助理制度,首都师范大学实施的学生校长助手制度等。那么,这些为学生“参政议政”而设立的制度授予了学生哪些权力?学生是如何使用这些权力的?这些制度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校长案台的“直通车”
去年11月,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处工作人员马丽娜接到了一份从学校校办转过来的文件,大致内容是:有部分学生向学生校长助手反映,2013年的奖学金没有按时打到资助卡上,希望学校尽快把奖学金下发到位。马丽娜接到这份文件后,马上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请学生校长助手向反映问题的同学解释原因,之后,学生处向各学院通知相关情况,在学校各方的努力下,这件事情很快得到了解决。
“学生校长助手那边发来的文件,我们都非常重视,他们提的问题,基本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以解决。”马丽娜告诉记者。
首师大从2009年开始实行学生校长助手制度,每年选聘10名学生担任校长助手,为学校各方面的管理献计献策。该校在校园网上开通了“校长信箱”和“书记信箱”,由学生校长助手定期收阅,很多学生反映的问题和建议通过学生校长助手这一“直通车”,直达校长的案台。
而中国矿业大学的学生校务参事在工作中享有多项“优先权”。例如,可以随时约见校领导,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要求及时回复。不仅如此,校务参事还有权登录学校办公系统调阅相关文件,并可以随时向学校各职能部门就相关事务进行质询。
安徽大学则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学生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处理有关学生工作,可受邀列席学校年度工作会议、教代会、学生工作例会、教学工作例会等有关会议,以及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活动等。
在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校长助理可以通过新媒体和调研的方式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借助微博、微信、人人主页等新媒体平台,接受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研判,把有价值、切合学校实际且符合大多数同学利益诉求的问题归纳整理,通过《学生校长助理意见阅办单》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为了支持学生校长助理顺利开展工作,兰州城市学院还设立了专门的学生校长助理工作室,每年划拨两万元学生校长助理专项经费。
“学校实施学生校长助理制度就是为了延伸学生会组织的职能,搭建起一条高效、绿色的沟通渠道。”兰州城市学院团委书记石虹表示,一方面,学校通过引导学生校长助理有意识地参与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另一方面,学校也鼓励学生发挥创新能力,把他们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议及时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
学生如何“参政议政”
3年多来,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校长助理向学校反馈的百余条意见建议,大多数被采纳。在这百余条意见建议中,在校园内增设车辆减速带、调整学生公寓的供电时间等多条建议,受到了学校管理层的重视。关于学生公寓供电时间调整和教务系统升级当时被纳入了一次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校长专门召集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学生校长助理列席听取他们的解决方案。
学生校长助理能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讨论,所提的建议能上校长办公会,可见他们对学校的作用不容小觑。那么,他们是如何履职的?对自己的这部分工作,他们又是如何看待的?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研二学生刘天子是学校首批10名校长助手中的一员,2009年,刘天子经过笔试、面试、演讲三轮筛选,从全校四五百名学生中脱颖而出,成为校长助手。
刚开始,学校实行的校长助手制度处在探索前进过程中,刘天子和另外9名同学主要负责建立“博官网站”、请知名教授为同学们做讲座、定期查阅“校长信箱”和“书记信箱”、组织每月一次校长与学生下午茶会面活动等。
慢慢地,刘天子逐渐熟悉了校长助手的工作内容和相关业务,他给自己的身份做了定位——学校管理参与者、信息传递者。很多时候,同学们向校长助手反映的问题都是一些很小的事情,而令刘天子没想到的是,这些很小的事情,校长往往很重视。“校长希望同学们提出具体问题。”刘天子说,“2010年学校在建教学楼,宿舍楼内的洗衣机和水房的龙头接不上,有同学向我们反映,希望后勤部门帮忙解决。我们将这一情况向校长反映,没想到很快就得到了答复,最终,在后勤集团的调研和协调下,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
“我个人认为,我们并不是直接参与学校的管理,更多的时候,我们所做的是让学校了解学生需要,并向其提供决策参考。我们主要通过行程调研报告,或者会议沟通的形式来影响学校决策。”安徽大学学生校长助理石腾飞说。他举例说:“我主要对接后勤处,2013年6月初刚上任时,我负责引进物流公司的事宜,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民意,最终促使学校选择了同学们比较满意的德邦物流。”
石腾飞说:“当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变成现实,那种主人翁的意识不禁油然而生。对学校来说,能够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学生代表学校了解学生的状况和想法,我觉得这对于学校民主建设、理性规划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安徽大学团委书记郑伟也表示,通过校长助理这一渠道,学生的心声、利益诉求能得以表达,并且可以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学风校风建设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于学生于学校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是形象工程还是学生代言人
“目前,学校实行的校长助手制度通过5年的实践,基本已经制度化了,但我觉得在某些方面,还有待改进。”刘天子表示:“作为学生,我们在与学校某些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过程中,还是缺乏底气。要是学校能具体地规定校长助手的权利和职责,就能让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安徽大学学生校长助理周斌也表示:“学校应给予学生校长助理更多的自主权利,拓宽校领导与学生校长助理直接对话的渠道,营造良好的‘能说话、敢说话、会说话’的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氛围。”
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校长助理薛伟说:“希望学校创建更多的学生反映问题和提供建议的渠道;建立校长及校领导定期和学生座谈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或者回应学生校长助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任何一种制度的确立都需要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也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和提升。”面对学生对校长制度提出“扩权”的建议,石虹表示。
她介绍说,在兰州城市学院,自2011年学生校长助理制度诞生以来,这项工作的开展基本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因为在甘肃省,我们是唯一一所推行这种制度的高校。之后,我们一方面参照外省高校的一些工作方式和方法,另一方面结合学校的实际,探索我们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可以说,经过3年的摸索,我们初步确立了一套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学生校长助理工作制度。”
石虹说,这项制度的实施备受全校师生的关注,得到了全校绝大部分师生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但也有一些负面的声音。
“一些学校管理层面的人员和部分教职员工对学生校长助理的职责并不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学生校长助理工作制度,认为学生没有这种能力或者不应该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还有一些学生认为学生校长助理只是学校为了撑门面,装装样子,替校方搞形象工程。”石虹说。
在石虹看来,随着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学生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凸显,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理念也逐渐得以彰显。随着学生校长助理制度的不断发展,该制度起初的目的和功能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和学生的多样化发展需求。
石虹认为,学生校长助理这项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与校长及其他校领导的关系,学生校长助理不仅仅是校长的助理,更扮演着学生“代言人”的角色;二是与各中层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关系,既要对同学负责,又要能面对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挑刺儿”;三是与校团委的关系,既受校团委的日常管理,又要接受业务指导,还需要校团委进行相关协调和支持;四是和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关系;五是和广大同学的关系,既是同学的“代言人”,又不能凌驾于同学之上。
事实上,石虹提出的这些问题,在其他高校也都存在。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求,目前,兰州城市学院正在提出解决办法:他们正在拟定所有校领导联系学生助理制度,即扩大学生校长助理的范围,现任9位校领导每人从联系的学院中遴选一位学生助理开展工作。石虹认为,这样一来,学生校长助理不仅仅是校长的助理,而且扩大到所有校领导,工作覆盖面更广;每位校领导至少联系一个二级学院工作,联系学生校长助理,可以使校领导更直接地通过学生了解所联系学院的具体情况,学生校长助理也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将学生的心声反映给校领导,减少中间环节,更具针对性,效率更高、效果更明显。
“参政”权利应入“学校宪章”
从目前高校制定的这些学生“参政议政”的制度和政策的实施过程与效果来看,尽管会附带产生一些问题,但只要是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为学生更好地服务的制度,很多高校还是愿意尝试的。中国矿业大学校长葛世荣表示:“学生校务参事只是初步尝试,如果顺利,下一步我们还会考虑其他形式,方便学生参与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来,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民主化办学。”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建忠看来,学生是高校管理的重要利益相关方,学生校务参事、学生校长助理、学生校长助手,各高校用的名称不尽相同,但最终目的是一样的,那就是让学生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
“在国外,很多大学秉持共享治理理念,大学法律规章对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有具体规定。据加拿大的调查,在41所加拿大大学和学院中,有28所学校的大学法案规定学生参加校董会和学术评议会。阿尔伯塔大学法案规定,校董会20名成员中,学生成员要占3人,即占15%。”李建忠说。
李建忠介绍说,印度的大学法案对学生参与大学管理有明确规定。早期的印度大学实行“一校一法”,就是一所大学一部法律,中央大学由印度议会通过法案,邦立大学由邦立法机关通过法案,法案对大学各种组织机构的学生代表人数有具体规定。例如,德里大学法案规定学术委员会应有5名学生代表,喀拉拉邦大学法案规定由校长提名不同院系的4名学生代表参加大学评议会。
“国外经验表明,要让学生更好地参与高校管理,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和程序性规定。从我国高校目前的情况来看,需要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去行政化,以及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教育部在2013年已经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之后又陆续核准了部分高校的章程,其中就有一些高校将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权利写进了学校的‘宪章’。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在章程里规定了学生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这就为保证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李建忠说。
“顺耳的意见学校要听,不顺耳的意见学校更要听。”李建忠说,“真正保证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除了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这样的组织,特设学生校长助理这样的岗位之外,还应在相应的学校人才培养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学校董事会等组织机构里规定有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让学生真正参与到学校决策中去,使学校的重要决策中能听到学生‘参政议政’的声音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