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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到学校教学管理每个环节

[db:作者]  2014-09-29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昆明9月28日讯(记者 杨云慧)云南省教育厅今天召开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厅长何金平通报了“9·26”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对校园安全工作和学校内部管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排查、再督导,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何金平指出当前云南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七个方面问题:一是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强;二是没有形成“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三是工作要求没有认真落实;四是学校内部管理不到位;五是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滞后;六是安全教育实效不强;七是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云南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领导巡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一般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每所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安全责任目标管理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学校日常教学和管理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学校尤其要加强对低年级学生、女学生、住宿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强化学生下晚自习、下课、上操、就餐和集会时集中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狠抓考核问责,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对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和地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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