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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上学亟须明确监管责任

[db:作者]  2014-10-20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常生龙

    因为在学校生活中出现了问题,一些家长选择让孩子退学在家自学,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几天,媒体关于济南10岁的女孩宗金羽“偏科退学,一年写了两本童话书”的报道,再度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放弃英语、数学等科目,专攻故事、探索和宗金羽喜欢的手工泥塑,这是宗金羽的家长针对她的兴趣爱好精心安排的学习活动。但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之所以要求孩子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一方面是因为义务教育的课程体系提供了系统的知识储备,这是一个孩子走向社会必备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因为教授这些知识和能力需要具备一定资质,不是任何人都能胜任的。绝大多数家长没有教育资质,很难担负教育孩子的重任,更不可能各方面知识都精通。总之,10岁的孩子就早早辍学,是违背《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的。

    笔者以为,对于让孩子辍学在家学习这样的重大决定,家长切忌草率做出选择。宗金羽的妈妈认为,对一个普通人来说,一生中用到数学的机会并不多,不出国的话英语也基本没用,所以没有必要在这些课程上浪费时间。这位妈妈嘴上说这是尊重女儿选择生活的权利,其实这难道不是她自己在替孩子选择生活?10岁的孩子,身心发育都不成熟,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有限,需要在家长监护之下生活。怎么可能具备选择生活道路的能力?笔者想提醒这位母亲,孩子的成长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在不同阶段兴趣爱好也会有很大变化,小小年纪就被局限在一个方向上发展,对孩子来说究竟是喜还是忧?

    孩子在家自学一个显而易见的弊端,是不利于孩子发展同伴关系。孩子到学校去,学习知识只是一方面,学习和他人相处,知道团队成员在活动中需要各自承担不同的任务,要互相理解分工合作等,是更有意义的人生体验。让孩子退学在家自学,人为割断了孩子和同伴之间的联系,为孩子与他人互动、与世界互动设置了障碍,这不利于孩子今后顺利地走向社会。宗金羽的妈妈曾试图在家以超低价格开泥塑班吸引孩子来陪宗金羽玩,或者在孩子放学时间把宗金羽“赶”下楼去玩……但这些努力都失败了,宗金羽也很难再融入到同龄孩子中。这一问题本身就很值得我们深思。

    在笔者看来,家长选择让孩子在家自学,也对政府监管、学校教育等提出了新课题。首先,政府该如何加强对家长落实义务教育责任的监管。在家上学是明显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为体现法律的严肃性,需要有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并追究违法人员的相关责任。问题是,谁是监管的责任主体目前尚不明确,如何追究违法者的相关法律条款也不明晰。通过对家庭教育立法,明晰政府、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自应承担的教育义务和责任,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其次,学校教育该如何推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家长让孩子回家自学,与当下学校教育整齐划一的教学要求,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学生的教育评价体系有很大关系。孩子的个性特征千差万别,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但班级授课制的教育方式,“一刀切”的学习要求很难顾及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以分数论英雄的评价体系让那些在应试上缺乏优势,但其他方面有独特发展潜质的孩子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如何在课程设置上给孩子更多选择机会,在评价上更关注每一个个体的进步和发展,是深化学校教育改革要特别关注的。

    (作者系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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