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4.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招聘专业(教师岗位各1名)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政治学理论
人力资源管理
法学理论
宪法学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社会心理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开始。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简介、科研论文目录、获奖情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或教师资格证书;代表成果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由宁夏党校组织,按照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纳入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管理;学校按有关规定提供安家补助和科研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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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50021